第1章
《穿书之每天醒来师尊都在崩人设》作者:沉涣【完结+番外】
文案:
这个世界上,红色的不仅有鲜血,还有鲜花。
铁憨憨师尊x柠檬精徒弟p.s:1、玄臻穿进小说里,变成了一位高贵冷艳的高岭之花,然而绝美皮囊难掩其沙雕本质,全书几乎都在崩人设。
2、林修砚是重生大反派,ph值常年在7以下,一不小心就可能黑化。
3、主角爱好抢刀,喜欢炸山,还有拥有蜜汁吸引反派的诡异体质,会不定期捡反派。
4、主角的唯一金手指就是脸,盛世美颜挂。
5、这是一个互相救赎、自我救赎的故事,本书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6、两位主角负责谈恋爱,反派温良一心搞事业。
卷1:第一章 穿成主角和反派的高冷师尊
夜色沉沉,清风徐徐,明月高悬,暗香飘送。
凌霄峰,五大主峰之一。
是紫霄宗太上长老玄臻真君的居所。
这凌霄峰高万仞,常年积雪不化,虽然说比不上其他主峰那景致如画,却适合玄臻这个全紫霄宗唯一变异冰灵根拥有者修炼。
凌霄殿内,一人端坐于寒玉云塌上冥想修炼,膝上平躺一通古琴,琴上刻有“鹤唳”二字。
白衣出尘,仙姿秀逸,气质高贵冷艳,风采翩翩绝世。
整个人就像一束可望而不可即的月光,惊艳、高贵、皎白、清透,却让人抓不到手心。
忽的,云塌上那人纤长浓密的睫毛颤了颤,露出了那双生得有些淡漠,此刻却显得有些无可奈何的眼睛。
玄臻睁开眼睛后,映入眼中的还是这华丽典雅但过于清冷寂静的宫殿,不禁在心里叹了口气。
哎,他玄臻,真是个苦命的孩纸!
前世一出生就没了老娘,老爹一喝醉酒就对他拳脚相加,靠着邻里街坊们相帮活到了十四岁,后来老爹又有了老婆,老爹见色智昏为了后妈要打他,他一挥拳头正中老爹的鼻梁骨,宣告自己正式长大,拍拍手离家出走,自此流落街头当起了小混混。
好不容易活到了二十,成了十省八市远近闻名横行乡里心狠手辣无恶不作无坚不摧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帮派老大……手下的一条马仔,可恨天意弄人,在他前途一片光明,和收养的老弟安安稳稳过小日子的时候,却因为多喝了点酒,酒令智昏的多管闲事,救一个乱过马路的三岁小孩而被卡车活活碾死!
他堂堂一介流氓,在街上被仇家砍死也就认了,偏偏是为了救人,这让一心想当天下第一大坏人的他,情何以堪啊!
这样含羞带恨地死去也就算了,还要被迫追加“见义勇为好市民”的荣誉称号,沦为流氓界的一大笑柄。
真是惭愧啊惭愧,羞耻啊羞耻。
然而,这一切还没有结束,睁开眼睛他就变成了这个玄臻真君。
每天要表演出高贵冷艳的真君,真的心好累,就这么战战兢兢的装了一个月,生怕被别人看出来说他是用了夺舍邪术,将他归入邪魔歪道喊打喊杀……偶然看到紫霄宗宗主肖烨,再通过紫霄宗上下熟悉的名字确认了一下,玄臻这才后知后觉明白自己这是穿进了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中来了。
他弟弟玄景喜欢看小说,并强烈推荐他看了一本名叫《盖世仙君》的小说。
拗不过老弟的坚持,玄臻翻了前面几章,中间几章,结局几章……玄臻现在想回到过去,狠狠的抽当初那个没有耐心的自己几巴掌,怎么不把这本小说看完。
他现在,正是这本书里主角和反派的师尊玄臻真君,这个名字和他一模一样,性格却天差地别的男子。
文中的玄臻真君身量修长匀称,脸蛋清秀俊逸,而且还特别高冷,俨然一完美的冰雪男神。
端的是高岭之花,高不可攀。
玄臻刚来到这儿时完全不能接受这样的身份,迫切的想要回去,毕竟玄景还在家里等他。
可是这几个月过去,玄臻渐渐心灰意冷,他知道想要回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不过在接受这一现实的同时,玄臻还抱有一线希望,毕竟主角和反派可都是拜入了玄臻真君座下。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反派林修砚有了一次奇遇,在历练中得到了一件可撕裂虚空的宝物。
他还有机会回去不是?
为了回家,玄臻为自己制定了三个规划。
第一:尽快熟悉灵力的运用,老老实实的修炼,提升自己的实力,毕竟修真界向来有强者为尊杀人夺宝吃人不吐骨头等一系列形容词。
第二:按着开头的剧情,在百年一度的收徒大典上,收反派为徒。
原著中,玄臻就是在修炼时有感自己命中注定的徒弟就在此大典当中,并对外宣称过了,各方家族和宗门上下年轻英才闻声而来。
而且,他知道的剧情就那么一点点,当然要合理利用,至于为什么不按原著收主角为徒,他只能说,用脚指头想都知道修真小说的主角就等于麻烦,难道他要给自己招惹来一个大麻烦吗?
第三:好好教导反派,让他别那么愤世嫉俗整天想着毁天灭地,以及和主角作对拼运气,这东西真比不过人家……
想通后的玄臻呼出一口闷气,闭眼继续抓紧时间修炼。
万幸的是,这具身体里的灵气,还有记忆中的法术,就好像身体的一部分似的,随他所想运用自如。
文案:
这个世界上,红色的不仅有鲜血,还有鲜花。
铁憨憨师尊x柠檬精徒弟p.s:1、玄臻穿进小说里,变成了一位高贵冷艳的高岭之花,然而绝美皮囊难掩其沙雕本质,全书几乎都在崩人设。
2、林修砚是重生大反派,ph值常年在7以下,一不小心就可能黑化。
3、主角爱好抢刀,喜欢炸山,还有拥有蜜汁吸引反派的诡异体质,会不定期捡反派。
4、主角的唯一金手指就是脸,盛世美颜挂。
5、这是一个互相救赎、自我救赎的故事,本书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6、两位主角负责谈恋爱,反派温良一心搞事业。
卷1:第一章 穿成主角和反派的高冷师尊
夜色沉沉,清风徐徐,明月高悬,暗香飘送。
凌霄峰,五大主峰之一。
是紫霄宗太上长老玄臻真君的居所。
这凌霄峰高万仞,常年积雪不化,虽然说比不上其他主峰那景致如画,却适合玄臻这个全紫霄宗唯一变异冰灵根拥有者修炼。
凌霄殿内,一人端坐于寒玉云塌上冥想修炼,膝上平躺一通古琴,琴上刻有“鹤唳”二字。
白衣出尘,仙姿秀逸,气质高贵冷艳,风采翩翩绝世。
整个人就像一束可望而不可即的月光,惊艳、高贵、皎白、清透,却让人抓不到手心。
忽的,云塌上那人纤长浓密的睫毛颤了颤,露出了那双生得有些淡漠,此刻却显得有些无可奈何的眼睛。
玄臻睁开眼睛后,映入眼中的还是这华丽典雅但过于清冷寂静的宫殿,不禁在心里叹了口气。
哎,他玄臻,真是个苦命的孩纸!
前世一出生就没了老娘,老爹一喝醉酒就对他拳脚相加,靠着邻里街坊们相帮活到了十四岁,后来老爹又有了老婆,老爹见色智昏为了后妈要打他,他一挥拳头正中老爹的鼻梁骨,宣告自己正式长大,拍拍手离家出走,自此流落街头当起了小混混。
好不容易活到了二十,成了十省八市远近闻名横行乡里心狠手辣无恶不作无坚不摧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帮派老大……手下的一条马仔,可恨天意弄人,在他前途一片光明,和收养的老弟安安稳稳过小日子的时候,却因为多喝了点酒,酒令智昏的多管闲事,救一个乱过马路的三岁小孩而被卡车活活碾死!
他堂堂一介流氓,在街上被仇家砍死也就认了,偏偏是为了救人,这让一心想当天下第一大坏人的他,情何以堪啊!
这样含羞带恨地死去也就算了,还要被迫追加“见义勇为好市民”的荣誉称号,沦为流氓界的一大笑柄。
真是惭愧啊惭愧,羞耻啊羞耻。
然而,这一切还没有结束,睁开眼睛他就变成了这个玄臻真君。
每天要表演出高贵冷艳的真君,真的心好累,就这么战战兢兢的装了一个月,生怕被别人看出来说他是用了夺舍邪术,将他归入邪魔歪道喊打喊杀……偶然看到紫霄宗宗主肖烨,再通过紫霄宗上下熟悉的名字确认了一下,玄臻这才后知后觉明白自己这是穿进了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中来了。
他弟弟玄景喜欢看小说,并强烈推荐他看了一本名叫《盖世仙君》的小说。
拗不过老弟的坚持,玄臻翻了前面几章,中间几章,结局几章……玄臻现在想回到过去,狠狠的抽当初那个没有耐心的自己几巴掌,怎么不把这本小说看完。
他现在,正是这本书里主角和反派的师尊玄臻真君,这个名字和他一模一样,性格却天差地别的男子。
文中的玄臻真君身量修长匀称,脸蛋清秀俊逸,而且还特别高冷,俨然一完美的冰雪男神。
端的是高岭之花,高不可攀。
玄臻刚来到这儿时完全不能接受这样的身份,迫切的想要回去,毕竟玄景还在家里等他。
可是这几个月过去,玄臻渐渐心灰意冷,他知道想要回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不过在接受这一现实的同时,玄臻还抱有一线希望,毕竟主角和反派可都是拜入了玄臻真君座下。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反派林修砚有了一次奇遇,在历练中得到了一件可撕裂虚空的宝物。
他还有机会回去不是?
为了回家,玄臻为自己制定了三个规划。
第一:尽快熟悉灵力的运用,老老实实的修炼,提升自己的实力,毕竟修真界向来有强者为尊杀人夺宝吃人不吐骨头等一系列形容词。
第二:按着开头的剧情,在百年一度的收徒大典上,收反派为徒。
原著中,玄臻就是在修炼时有感自己命中注定的徒弟就在此大典当中,并对外宣称过了,各方家族和宗门上下年轻英才闻声而来。
而且,他知道的剧情就那么一点点,当然要合理利用,至于为什么不按原著收主角为徒,他只能说,用脚指头想都知道修真小说的主角就等于麻烦,难道他要给自己招惹来一个大麻烦吗?
第三:好好教导反派,让他别那么愤世嫉俗整天想着毁天灭地,以及和主角作对拼运气,这东西真比不过人家……
想通后的玄臻呼出一口闷气,闭眼继续抓紧时间修炼。
万幸的是,这具身体里的灵气,还有记忆中的法术,就好像身体的一部分似的,随他所想运用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