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何慕佯装回忆,迟了许久才“嗯”了一声。
  “那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语文没学好,”向繁洲说,“我并不觉你爱我。”
  何慕嗤笑,这人不至于这么幼稚吧?
  成年人只会交易利益,怎么可能交换爱意?
  “你想我怎么爱你?”她问。
  向繁洲像是陷入沉思,垂眸组织措辞,继而与她对视:“用你的一切暴烈地爱我,头破血流也不止息。”1
  何慕敛着笑,目光悠远绵长地看面前的人,宛如他们之间横亘着万千沟壑与经年累月的道道伤疤,而她藏在崖壁盛开的荼蘼花根茎深处,为自己筑起高墙,不愿意现身。
  恍惚中,她觉得这个人眼睛中纠缠的爱意似乎是熟悉的,至少他们曾经在梦境中见过,亦或者是上一世。
  但她又觉得像第一天才认识向繁洲这个人。
  他并不如他自我塑造的那般自持,那浩渺之境她不过窥得秋毫之末而已。
  “我不会。”何慕斩钉截铁地说。
  向繁洲收回观望的神色,抓着她的手腕将她扔进怀抱,死死盯住那双随时要溜走的黑亮眼睛,按住她的后脑勺,将交杂在心中的一切情感灌注进眼睛,将她包裹。
  他吻她的脖颈,啃咬她的锁骨,痛到她肩膀缩起,吻她的嘴唇,令她发不出任何的抵抗。
  看她意乱情迷的眼神,看她为他而柔韧如水,听她无可抑制的哼鸣,直至力竭,再次扑在他的怀里。
  他感受她每一次心跳的起伏,她混乱的呼吸,她身上属于他的痕迹。
  打破她高高在上的一切。
  最后,不容置疑地说:“你必须爱我。”
  “我不会……”她哑着嗓子负隅顽抗。
  眼角滚过的液体与脸上的薄汗一同滑落,藏进发丝,销声匿迹。
  向繁洲把她捞起来,把脸埋在她的肩窝:“那我教你如何爱我。”
  第14章
  翌日,何慕发现自己是抱着向繁洲的腰醒的,向繁洲也把她抱得颇紧,她的脸贴着他坚实的胸肌,鼻息里尽是他的味道。
  她正要仰头,下一秒被抚着脖颈又捞进了怀抱。
  他大抵也醒了,在这装睡。
  没多久,闹钟响了,吵闹不停,向繁洲被迫放开了怀里的人,侧身去捞床头柜上的手机。
  何慕也趁这机会从被窝里爬出来。
  “你再睡会儿吧,还早。”向繁洲声音是带着倦意的。
  她继续穿拖鞋:“睡不着了。”
  其实她在自己家睡眠质量蛮好的,该睡的时候就睡,睡到九点钟都不成问题,但是她有点认床,加上在向繁洲这不是很适应,他房间这窗帘太严实了,关灯后漆黑一片,她闭上眼心中便止不住地打鼓。
  最后,不得不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感觉到身边有人在,她才安心地睡着了。
  但早上总是醒得早,乍醒,像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一般。可能实在不适应这个格局,没能接受自己是在一个新环境中生活。并且总觉得睡懒觉不是一个很好的习惯,也觉得他起来了,自己还没醒,是个挺不体面的事情。
  她起身去拉窗帘,“唰唰——”,像天幕被撕开口子,外界的光亮倾泻而至,吞噬所有黑暗的角落。她站在窗前看院子里高大的树木和喷泉,感受温暖柔和的光落在身上,整个人舒服多了。
  有宽大的手掌攀上她的腰,向繁洲从背后抱她,用头抵着她的发顶,恢复所有的柔和。
  像是昨晚的一切并不曾发生。
  何慕有些恍惚,为自己的失控而感到懊恼,也开始为自己重新修复藩篱。
  她回头看到向繁洲时,突然意识到这人自愈能力真好,昨天看上去过敏那么严重,今天却全然消失了,皮肤还是白嫩细腻的。
  向繁洲捕捉到她的停顿:“怎么了?”
  “你怎么好这么快?”
  何慕目前是没发现自己有什么过敏原,但是她的好朋友温虞是个易过敏体质,一旦过敏少则三五天,多则七八天才会好,她还是头一次见免疫机制修复能力这么好的人。
  “我也不知道,”他面对着何慕,继续抱她,下巴往她身上蹭,“好像小时候就这样。”
  她有点嫌向繁洲过分黏人了:“你不去上班了?”
  “不想去。”他的声音闷在柔软的布料中,鼻息撒落在她肩膀上。
  她没想到这话会从向繁洲的嘴里听到,她刚调回到今浦coc接到前任cd1孙明的烂摊子时,就听人说过他的事迹,麻省理工学院本科三年级在读时便创立尚特,迅速带领公司成为了独角兽企业,不到十年公司就在港交所上市了。
  听说他最长的记录是连续半个月几乎每天去不同的地方出差,回来后照样按时上班。
  当时的何慕判断,这样的人铁定工作狂,对于工作的热忱估计比吃饭睡觉都高。
  意料之外,工作狂也想要罢工。
  她揉他后脑勺的头发:“闹够了就去换衣服。”
  他不吭声,半晌喉结滑动了下,不情愿地拉长音调,“嗯”了一声。
  换完衣服,也不忘继续闹她:“你帮我系领带吧。”
  说着又要往她身上倒。
  “我不会。”何慕精准躲开。
  向繁洲饶有兴致地说:“我教你。”
  她觑起眼看他:“你不怕上班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