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 第7节
  “是就好,明天一早你去跟节目组打个招呼,就说……”秦松顿了下,拿手揉了揉太阳穴,“随便怎么说吧,把我安排进评委席。”
  电话那边顿了片刻,吴大窑才反应过来:“啥,你要去当评委?你咋不说去当牛郎?我只是个冠名商哎,想当评委找你爸不行吗?那是你家办的节目,我继续睡了啊……”
  “没开玩笑,”秦松打断他,“具体原因一时半会说不清,明天上午我等你消息。”
  挂断电话,秦松看了看时间,犹豫了下,还是拨了一个号码。
  电话很快接通,是个声音微哑的女声:“秦少?怎么这么晚打电话。”
  “不好意思王姐,打扰到你了吧,”秦松斟酌了下语气,问,“你现在方便说话吗?”
  “没事,今天月末,公司开总结大会到现在,你等下,”电话里传来清脆的脚步声,过了会那边说,“好了,刚从会议室走出来,出什么事了?”
  秦松没有立刻回答,回过头看着桌上的遗像,深吸了口气:“今天微博有条热搜,一个选手唱了两句歌,你看了没?”
  “看了,公司办的选秀比赛,下午我就看到了,”王姐轻轻叹了口气,声音柔了几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刚看到时我也很惊讶,但,易晖已经去了,两句歌词说明不了什么,旋律巧合在音乐圈不是没有发生过。”
  “我在这之前见过他,忌日的那晚,在酒吧,他用吉他谈了段solo,和易晖生前弹得一模一样,”秦松语气急促,走到室外,漫天的星光倾洒而下,他回归平静,“王姐,你是他的经济人也是他拜把子的大姐,那首歌是小晖为纪念我俩认识写的歌曲,从来没有在公众场合演唱过,你不觉得太巧合了吗?”
  “是很巧,巧的令人难以置信,可那又怎样,难道你认为他是易晖投胎转世?”王姐在那边苦笑了声,“秦少,我知道你忘不了易晖,但我们总得好好活着,好了,公司那还等着我,你早点休息吧。”
  投胎转世吗?
  秦松摇头苦笑。
  那首歌的名字叫《你是飘啊飘着的云》。
  两人相识时易晖是个默默无名的乐坛新人,而他,那时候刚和父亲断绝了父子关系,独自生活在异国他乡。
  某个下午,一场来去匆匆的雨后,天空澄静的像块刚洗过的蓝色尿布,大朵大朵的白云悠悠飘荡,秦松提着大包小包从超市出来,就见停车场有个背影干净修长的男孩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像个神经病在那念念有词:“云是洁白而纯洁的,恩,这里的节奏应该平缓舒畅,可以这么唱‘啊白云,你好白,啊,天空,你看见白云很白白了吗’?”
  在异国他乡,听到母语难免感觉很亲切,秦松默默听了会,然后,就这么认识了作曲是神,写词是神经病的易晖。
  多年后,易晖想写首属于两人的纪念日之歌。
  他原本想包办词曲,几易其稿,写出了比如“啊,蓝色天空下白云飘飘,我看到了你玻璃球一样深邃的眼。”等类似的咏叹加夸张风的歌词。
  最终还是有他作词,成稿后,听过的人除了他俩,就只有易晖的经济人兼拜把子大姐——王胜南。
  “你是飘啊飘着的云,偶尔投影在我的心,你无需牵引,也无需欢欣。”
  “你是飘啊飘着的云,偶尔投影在我的心,你在眸然的瞬间,失去踪影……”
  solo一样是巧合,歌词一样也或许是巧合,但再加上旋律也一样?
  投胎转世太过骇人听闻,概率这东西很神奇,据说地球几十亿人会有一个人和你长得几乎完全一样,但,若是细节到连鼻毛数量长短都一样,那就太科幻了。
  秦松想不出易晖什么条件下会把这首属于两个人的歌唱给第三者听,而可以肯定的是,易晖生前从未提起过有白锦寅这么一个朋友。
  当判断不出真相的时候,不如相信自己的直觉。
  秦松拿起手机,没有打电话,把微博上白锦寅唱歌的视频复制,写了条信息发出去。
  “我需要此人的详细资料,越详细越好。”
  第12章 嘘嘘世界
  同一时间,星宇娱乐公司顶层会议室内灯火通明,参会众人皆正襟危坐,做出副仔细聆听的标准姿态,但若是有弹幕,估计满脸都是诸如:你个仙人板板的老处女,每月这天亲戚准时找你,别拉我们作陪啊。
  王胜南,职场生涯堪称神奇,从普通经纪人到今天公司副总只用了短短几年,她感情成迷,作风雷厉风行,自上任后,月末总结大会私下便被成为痛经大会,时间少则几小时多则到半夜,不论你资深高低,在这一天,做好当孙子挨骂的准备。。
  星宇娱乐公司涉猎范围从网剧到电视电影,但在整个娱乐圈却只勉强能进前三,这还是因为其一它是赫赫有名的秦氏集团下属子公司,其二曾经打造了一代传奇偶像,歌王——易晖。
  然而随着易晖的离奇自杀,星宇娱乐如今手下的一线艺人不过单手之数,虽背靠秦氏集团这棵大树,但论专业和资源来说总是比不上老牌娱乐公司。
  挖成名艺人不是单单钱能做的事,因此和x电视台举办的草根选秀《他的声音》是想走造星路线,市场大环境小鲜肉当道,只要有好苗子,投入财力,重新推出个‘易晖二代’不是什么太难的事。
  会议终于接近尾声,节目统筹部负责人最后发言:“我们和x电视台联合举办的《他的声音》已经结束了海选,正式进入复赛,其中有个叫白锦寅的选手意外上了今天的微博热门话题,经过部门简单商议,想派人去接触下,若是各方面条件不错,考虑先签约,趁着话题余温继续炒作,大家先看下他的视频……”
  这一切白锦寅恍然不知,他手机有微博,初来时打开一次瞄了一眼便再无后续。
  晚餐很丰富,白汝莲使出浑身解数做了满满当当一桌子鸡鸭鱼肉,白锦寅本着你让我吃啥我就吃啥的配合态度来者不拒,只是和前段时间生吞硬咽姜片炒肉,香菜炒鸡蛋相比,来到人间第一次对吃这件事情不再是当做任务,尝出了那么几分滋味。
  能晋级复赛不知道是因为个人水准还是白汝莲送的钱起了作用,余下比赛还是未知,但今天的经历让他发现了自己的短板,那就是对这个世界的歌知道的太少。
  字母歌不行,儿歌也不可以,脑中有记忆的歌断断续续,当务之急,是要先学习下适合比赛的歌曲。
  重任交给了嘿嘿和猫骷髅春耳。
  两只在人间生活多年的属下给出答案很快,嘿嘿给出的最爱歌曲是《我是一只小小鸟》,认为现在最流行的歌曲是最炫民族风。
  春耳喜欢的则是《一天到晚游泳的鱼》,喜欢听《小苹果》。
  白锦寅用手机把四首歌听了一遍摇摇头,还不错,但并不适合他。
  虽然意识中还没有曲风这个说法,直觉这些歌若是经过他演绎,怕是效果好不到哪里去,就像让亡灵界中的怨气缠绕,嗓音粗哑的巫妖唱《我是女生》,估计会唱成《我是女鬼》。
  想到亡灵界,脑中忽然蹦出个想法,何不写首歌呢?
  他目光向墙上挂着的蓝色吉他看去,自那天在酒吧即兴弹了一段后,脑中便多出了一份记忆,各种和弦,弹奏技巧信手拈来,熟的不能再熟。
  亡灵界杀戮遍地,却只是无声的厮杀,不论是数量最多,没有语言功能的骷髅僵尸,还是最高层的黑武士,巫妖,对说话这种事向来是通过意识传送。
  因此无边无际的亡灵界听到最多的声音就是——风吹过鬼脸菇,嘘嘘的声音。
  普通人听来枯燥单一,白锦寅此刻想起,却能感受到其中奇特的韵律波动,那些去采风的音乐人士,很多便是见到高山大海白云有感而发,才从中得到灵感和启迪,创造出充满特色的一首首动听旋律。
  白锦寅闭上眼,似乎又回到了亡灵界那无数个夜晚,风肆虐,血月腥红,黑灰色鬼脸菇张开肥厚的唇瓣,此起彼伏的嘘嘘声并非一层不变,仔细听来,有悲有喜,有绝望有叹息,它们的生命力强盛无比,即使被践踏成汁液,过不了几日,汁液会变成一朵一朵更小的鬼脸菇,至此生生不息。
  琴弦波动,如流水般潺潺响起,一段旋律很快完成大半,白锦寅轻轻哼唱了几句,感觉意犹未尽,只有旋律没有歌词只能算半成品。
  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和轻易完成的旋律相比,歌词一时找不到感觉,想象中应该是大气磅礴,内涵丰富,有对生命的尊重,对残杀恶斗的悲愤,以及遍地苍凉。
  想法基调有了,然而胚胎只是胚胎,生出来不一定是大胖小子,也可能是——怪胎。
  一些人就这样,哪怕是死后重生,粗大天性依然保持不变。
  生前易晖作曲是神,作词是神经病。
  于是歌词最终是这样的——
  嘘嘘~~嘘嘘嘘~~~请到这里来,这里有一个嘘嘘的世界。
  嘘嘘从哪里来,嘘嘘从遍地的鬼脸菇嘴里来。
  嘘嘘从哪里来哎,嘘嘘从哪里来,嘘嘘从你的眼波中,从你的梦境中来~~~
  嘘~嘘嘘~嘘嘘嘘~
  如果你觉得心情太浮躁,这里将为您荡涤一切烦恼。
  如果你觉得身边有烦恼,这里将给您一个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的———世界哎~~~~
  歌名暂定《嘘嘘世界》。
  有了歌词,如何用吉他伴奏便水到渠成,嘿嘿和春耳有幸成为了第一批听众。
  两只对此评价褒贬不一,嘿嘿引古喻今,认为和它看过的爱尔兰著名歌舞剧《大河之舞》有异曲同工之妙,令人仿佛听到了水流潺潺。
  猫耳不善言辞,沉默半响,说它生前那位女汉子仆人每次看它蹲在猫砂盆里尿尿,会嘘嘘吹口哨,《嘘嘘世界》有点像加强版。
  但不论怎样,总算下一场复赛曲目有了着落。
  转眼,夜渐深,白锦寅钻进床底,嘿嘿飞上窗外大树警戒,而春耳则另有任务。
  它像道黑色闪电,奔驰在光明和黑暗并存的城市之中。
  死亡是自然规律,世界物种万万千千,人是最高贵的那个,有法律予以保护,春耳惨死,横尸在垃圾桶,若是没有白锦寅,只不过是无数凄惨冤魂中的一个。
  然而现在,它重生成不死骷髅猫。
  这笔账,要算!
  第13章 春耳复仇
  钢筋水泥坚硬冰冷,就像一本故事书厚厚的封面,不打开,你无法猜测到屋子里正在上演什么样的故事。
  骷髅猫春耳,在高楼大厦之间飞奔,它没有先去那个死亡噩梦之地,而是奔向另一个方向。
  一所公寓楼前,它放慢了脚步抬起头,看向其中一扇窗,那里,住着它生前的女汉子仆人。
  魂兮归来,夜来迢迢忽还乡,见故人,已是生死两茫茫。
  那一天,它看到夕阳下有只白底黑花,大眼睛水汪汪,活像只可爱兔子的母猫在散步,尾巴高高翘着摇来摇去,身上散发着迷人的味道仿佛在向它招手:达令,你看夕阳像不像个红皮球,我们向着那个方向奔跑好不好?
  仆人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瞬间,春耳感觉血液逆流而上,它的心,动了。
  为了爱情,它奋不顾身从阳台爬出来,和白底黑花的心上人在垃圾桶浪了几天几夜,等到想起回家时,一张网从天而降,死神来临。
  壁纸刀割开喉咙那一刻,血液滚烫而温暖,它想起了女仆人柔软的三层游泳圈,它死了,那个宁可啃方便面也要给自己买鱼罐头的女仆人怎么办,会不会难过的哭?
  变身成不死骷髅,爪子锋利如刀,轻易可插进坚硬的墙面,借着夜色,春耳悄无声息爬到了窗外,忽然,它背部拱起,屋里除了女仆人还有个男人。
  女仆人坐在它俩每晚依偎着看电视的沙发上正在抹眼泪:“那么久了,希望春耳遇到了个好主人,呜呜,我又想它了。”
  “不哭啊胖胖,”男人伸手摸着她的脑袋温柔说,“这不是有我陪着你嘛。”
  “春耳一摸它的耳朵就会叫,你会吗?”
  “会啊,来,你摸摸看,”男人拉起女仆人比自己还要肥大的手放在耳朵上揉了几下,表情沉醉忽然张口喊道,“呀买碟,呀买碟……”
  女仆人抹着眼泪噗嗤乐了:“死鬼,真讨厌。”
  春耳张开嘴,无声轻轻叫了一声,空气从嘴巴吹进来打了个旋,然后从喉咙间的洞口凉凉吹出。
  它现在是一只,只有森森白骨的骷髅猫,春耳,已经死了。
  万家灯火,一扇窗,窗内,一男一女依偎在沙发上呢喃低语,不曾发现,一道落寞的背影在夜色中慢慢走远。
  下一站,是让它死亡又重生的地方。
  楼很高,春耳像个大壁虎一样四爪攀登而上,在十四楼某个阳台停下,大摇大摆一爪子砸破玻璃,来时嘿嘿给出的主意,说伤其身之前先破其心,争取用它现在的白骨骷髅模样吓对方个屁滚尿流。
  然而,玻璃落地声没有引起屋内任何动静。
  阳台门虚掩着,一股散不去的血腥味从屋里向外泛,地面,墙角,斑斑血迹一直蔓延到——冰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