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后我帮夫君金榜题名 第14节
  塘镇周边的村子足有二十几个,村里人买卖多是要到镇上来,再加上镇上偶有过路行商,镇子虽小,却也五脏俱全,衣食住行诸类,皆有涉猎。
  从进镇开始,就能看见沿街的摊贩,若想到食肆酒馆商铺等地方,那就继续往里走,走过塘镇最外围一圈,也就是镇上的百姓生活的地方。
  可就是外围的这一圈商贩,也足以让陆尚和姜婉宁看得眼花缭乱。
  只是两人的好奇,并非出自一种。
  陆尚那是没见过古代的街市,看见什么都蒙着两分朦胧,又不自觉地与他所熟知的那些作比较。
  而姜婉宁十几年都生活在京城,整个大昭最繁华的地方,所见都是好东西,哪怕是城外老汉支起的一个首饰小摊,其精致程度也远远超出塘镇店铺里售卖的。
  饶是她经历了流放路上的贫苦,但像这样贴近普通百姓生活,还是第一次。
  她能看出地上的瓜果新鲜,能晓得肉摊上的猪肉骨头值钱,却无法理解,街头的几个姑娘如何会为了一只做工粗糙的蝴蝶钗子争个没完,卖钗子的小贩更是连连抬价:“小姐们,现在要一两银子了……要三两了……”
  看她频频回头,陆尚的脚步慢了两分,等看清她所注意的东西后,忍不住问道:“你也喜欢?”
  “啊?”姜婉宁愣住,回神后,不自觉将心底的不解说出来,“……我不明白。”
  陆尚耐心听她讲完,没有露出丁点儿的不耐烦,尤其望着她那双透彻的眸子,更觉她可爱。
  陆尚笑问道:“那你之前买的许多首饰,可值那个价钱?”
  姜婉宁认真想了想:“若只论做工材质,那是不值的,可要是加上工坊的名气,还是有许多人争相抢购的。”
  陆尚说:“那就对了。”
  “你看那钗子做工粗糙,可在塘镇百姓眼中,已经是难得的好东西了,他们接触不到更高级的,而受人争抢的蝴蝶钗,在塘镇的名气便如工坊在京城。”
  姜婉宁若有所思,片刻却是拽住了陆尚的衣袖。
  “怎么?”
  姜婉宁的眼睛亮晶晶的,嘴角挂着一抹窃笑,她小声说:“我也会做簪钗环饰,做得可比他们好多了,那等我有了名气,是不是也能卖出好多银子?”
  随着她话落,陆尚却是再也忍不住,一边拍着她的肩膀,一边放声大笑。
  过路的行人纷纷向他投来诧异的目光,姜婉宁更是害怕他犯了病,眼中浮现几抹担忧:“陆尚……”
  直到陆尚笑够了,他想捏捏姜婉宁的脸,可又念着男女之别,只好硬生生忍下。
  他毫不吝啬地赞赏道:“是我小看了阿宁,阿宁会的可比我想的多太多。”
  “当然可以,等之后我去给你找材料,你看是要良木还是玉石,又或者金银等物,等把首饰做出来了,早晚有一天,阿宁的首饰会成为塘镇最受欢迎的。”
  姜婉宁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也不用最受欢迎,能卖出去就好了……”
  陆尚只是笑,心底却是不禁轻叹。
  直到此刻他才清楚意识到,古代女子虽多有束缚,可她们所学所会,远比他想象中多得多,便是眼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也带给了他太多惊喜。
  陆尚此行只有两个目的,一是专门去瞧瞧卖卤菜的摊子,二来则是来了解一下镇上赚钱的行当。
  现在再加上一个到首饰铺子里转转,瞧瞧塘镇流行的款式,以及给姜婉宁买盒护手霜。
  至于他说与家人的买纸买墨,早在下牛车时,就被他忘得一干二净。
  陆尚询问姜婉宁的意思:“我想着现在镇上转一转,各个街道都瞧瞧,中午再找个地方吃点东西,等下午没那么热了,再买东西回家,可好?”
  姜婉宁乖巧道:“都听夫君的。”
  陆尚找人打听了一番,终于问出卤菜摊的位置。
  可不等他找过去,先被街边代写书信的摊位吸引了目光。
  说是摊位也不尽然准确,应该说是跪在摊前不住苦求的老妇。
  那老妇头发花白,身上的衣裳打满了补丁,她双手握在一起,不住向着摊位后的青衣书生作揖:“老爷帮帮忙吧,求求你帮帮忙吧——”
  陆尚侧耳听着,才知那老妇已经在这儿求了好久。
  她家老头眼看着不好了,临终之前只求见见远走北地的儿子,他们找遍家里也只找出八文钱,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跪下哀求,嗓子都哭喊哑了。
  可那代写书信的书生连多余的目光都没给她,稳坐桌后,看着旁边的人多了,再说上一句:“代写书信,一字两文。”
  一个字两文钱,老妇带来的铜板,撑死了也只能写四个字。
  陆尚为书信价格震惊的同时,脑子也快速运转起来。
  正当路人看不过去,开口帮老妇求情之际,却听人群后面传来一道清朗的声音:“这里有代写便宜的,阿婆要试试吗?”
  老妇哭求声一顿,迟缓地转过身来,面上还带着未干的泪痕。
  陆尚笑吟吟指向姜婉宁:“我是陆家村的秀才,今日带夫人来塘镇,正巧我家夫人粗略识上几个字,阿婆不如找我家夫人试试?”
  此话一出,周围人群一下子喧嚷起来。
  有人是对他的秀才身感到质疑,更多人还是在表达对姜婉宁的不信任。
  “那小姑娘?我瞧着瘦瘦小小的,年纪也不大,能识什么字!”
  “阿婆你可别被骗了,就说几文钱不多,可你在这写的准对,给了那姑娘,谁知道写出来是什么样子的……”
  “哪有女人识字的,可别听他瞎说了!”
  听着耳边轻蔑的话语,姜婉宁面色发白。
  陆尚听着也不舒服,却也没有当众与人争论,他只是上前几步,将浑身僵硬的老妇搀扶起来:“不如这样,阿婆可以先找我家夫人写信,写好你找旁人给看看,要是写得好了,再给钱,不满意分文不收。”
  他长得本就干净,说话不急不缓,更易叫人心生好感,而这种先写后付的行为,更是给老妇下了一颗定心丸。
  不知何时,人群里的议论声歇下。
  老妇遥遥望向姜婉宁,半晌,颤声说道:“好姑娘,能不能帮帮我……”
  第18章
  要不是曾听姜婉宁提起过镇上书信代写的事,陆尚根本不会参与到这种闲事中。
  便是参与了,他身上也不曾携带任何纸笔。
  也就是代写书信的小摊开在书肆旁边,书肆老板被外头的喧嚣吸引出来,如今更是想看个乐子,才好心提出:“小店可以提供纸笔,公子不如入店一坐?”
  陆尚闻声望去,和书肆前台阶上的老板忘了个正着。
  他稍一思量,也不拒绝,冲着老板遥遥一拱手,转而带着姜婉宁和老妇走过去。
  为了避免被人质疑,陆尚在店里取了纸笔后就走了出去,四处看了看,又跟老板借了店前的一张废弃的桌木。
  既是说好叫姜婉宁来写,陆尚就不会有任何多余的举动。
  他只是帮着摆好了桌子,又将宣纸和笔墨准备好,整个过程中,他除了偶尔问一句:“这样可以吗?你看这个角度合不合适……”
  其余便无半句指点,至于那书信写字,更是只字未提。
  直到一切都准备好,陆尚直接退到一边去,揣着手,全看姜婉宁的发挥。
  姜婉宁很少会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做什么,她平复了一番情绪,缓缓吐出一口气,转头问道:“阿婆是要写什么?”
  “我写、我想写——吾儿阿辉!”
  老妇一辈子生活在小村子里,没读过书,也认不得字,更是不会什么文邹邹的官话,她想写的话又长又冗杂,一个意思的话翻来覆去能说三四遍。
  然而无论她说什么,姜婉宁都只是静静听着。
  她没有像镇上常见的几个代写书信的书生一样,时间一长就不耐烦,更不会觉得这些不认字的老人掉价惹人嫌。
  一直到老妇絮絮说完了,姜婉宁才说:“阿婆,这信纸太小,写不下那么多话。”
  “不过我记下了,您就是想告诉您儿子,您的儿媳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拉扯到这么大还没个正经名字,就等着他爹回来起名了,还有您的丈夫,如今瘫痪在床,只求在临终前见他一面,可对?”
  “对对对,就是这样……阿辉走了三四年了,他是一点消息也没送回来啊!”说着,老妇又是泪眼婆娑,抓着布袋的手颤个不停。
  姜婉宁沉下心,提笔落字。
  他们从书肆借来的纸只有两个巴掌大,材质也是店里最下等的糙纸,墨点落在上面,很快晕出痕迹,稍微一个不注意,就会变成一团黑。
  随着姜婉宁提笔,围观人群也跟着安静下来。
  他们或许认不得多少字,却有幸见过观鹤楼的大家名帖,帖上的字规规矩矩,方块大的小字铺满名帖,据说是店家求了好久才求到的。
  可如今,最前面的几人拔着头看了半天,挠挠脑袋,小声说道:“我瞧着这姑娘写的字,跟观鹤楼挂起来的名帖差不多……”
  一语激起千层浪,后面的人更是好奇了,纷纷往前涌着,想要一睹真迹。
  不知何时,陆尚站在了桌前,挡住拥挤的人潮,凭着单薄的身躯,给姜婉宁护出两份安宁。
  而姜婉宁更是全不为外物所动,直到最后一个字落下,才重新抬起头。
  陆尚第一时间凑了过去,小声问道:“阿宁写了什么?”
  姜婉宁有些错愕,半晌才念叨道:“吾儿阿辉——”
  她没有用任何晦涩难懂的词语,通篇读来,说是大白话也不为过。
  可莫名的,老妇嘴中的十几句话,到她这里三言两语就能说清,而且只要认字,定能清楚领会其意,就这小小一片纸,写完后还留了一点空余。
  陆尚点点头,刚想请旁人来看,忽然顿住。
  他看了看一脸茫然的老妇,又看看人群里许多沧桑黝黑的脸,又有了主意。
  “阿宁你看。”他凑到姜婉宁身侧,用手指在桌上划来划去,“我是想,在信上画一点小画可以吗?就像这样,不用太复杂,能映衬一下书信就好了。”
  陆尚自然不会作画,现在所演示的,也全是一个圈圈两个树杈的火柴人。
  好在姜婉宁心思颇巧,稍微看了两遍,就彻底领会了她的意思。
  她想了想,重新提笔。
  等人群里渐渐有人等得不耐烦了,吵嚷起:“还能不能写完了!是不是根本就不会写啊!我就说写信哪是随便什么人都会的,还是个不知哪里来的丫头……”
  吵嚷的人喊完就缩回了脑袋,可陆尚还是眼尖的看见,吵嚷的正是代写书信的那个书生。
  他冷笑两声,忍不住想把人提溜出来。
  就在这时,姜婉宁说:“好了。”
  她将毛笔和砚台挪到一侧,等纸上的字迹稍微干了些,便将信纸递给书肆的老板。
  这也是他们提前说好的,老板借给他们纸笔,等写好后先给他瞧瞧。
  与街上的路人不同,老板经营着书肆,见过太多读书人,有自视清高的,自然也有气度斐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