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探寻
  此时林圣真正好没有吃饭,便出去溜达了一圈,也不去那些豪华酒肆,而是找了一家符合现在自己身份的半新旧馆子。此时饭点已过,其余的馆子都差不多都在收盘子抹桌子扫地,出去的人多,进去的人少,却唯独有一家馆子看起来依然生意兴隆,火爆得很。
  见到了这一幕,林圣真正好要打发时间,便干脆过去候着了,一问之下,才知道这家看似普通的馆子却是以主打“炖生敲”为招牌菜著名的。“炖生敲“这道菜和别的菜比如水煮牛肉啊,番茄炒蛋之类的不一样,你只看菜名根本不知道是要吃什么,只知道这玩意儿是个炖菜。
  那么到底这道菜是吃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砂锅炖鳝鱼。
  而这道菜的特色,就在于“敲”上面,将鳝鱼杀了以后剔掉骨头,放血,然后在砧板上放平,接着就拿擀面杖猛敲,用敲打的方式来让肉面起毛,鳝鱼的肌肉纤维、经络组织尽被敲散。
  目的就是使鳝肉充分吸收用酒、盐、糖、葱姜、香料等调和而成的卤汁。饱吸卤汁后,改刀成长方块,先油炸,再加上葱姜、料酒和咸肉片一起爆炒三分钟成银炭色,入肉汤煮至回软,加肉皮、肉片、笋片、葱、姜、蒜头等,最后以砂锅用文火炖上一个小时上桌。
  这一道菜,就要经过敲,腌,炸,炒,煮,炖六大工序,食客们的评价则是敲这个工序最关键,这一敲,敲得好,鳝鱼变海参,敲的不好黄鳝就变树根。
  这家馆子一进门,就是一口四五平方米的特制老虎灶,上面少说都有密密麻麻二十来个灶眼子,每个灶眼上都坐着一口咕嘟作响的炖锅,香气扑鼻。
  林圣真坐下来了以后也是皱了皱眉头,因为桌子凳子上都是厚厚的一层油垢,小二随意的用抹布抹了两下,起到的效果就是将撒在桌面上的一滩油平均抹到了整个桌面上。
  不过林圣真立即就反应了过来,自己扮演的就是个跑单帮的普通商人而已,这种有油水的饭菜对他此时伪装的身份来说,已经堪称是打牙祭了,所以他不但不能嫌弃,反而要表示出美味的模样------尽管就目前来说,貌似还没有人盯着他。
  但林圣真此时还记得一句话:细节决定成败。当然,还有说出这句话的地下党同志。为什么呢?
  因为这位同志满口的牙齿只剩下来了三颗,眼睛被挖出来了一只,耳朵被割掉了一只,双手手指加起来只有四根。这些伤势都是国民党干的,而他为什么会被国民党抓住呢,就是因为一个小小的细节,他丢在地上的烟头被人发现了,而这烟头却被一个眼尖的特务认出来是老区的工厂当中制造的......
  所以,林圣真只能做出饥肠辘辘的样子,忽略掉周围的环境开始吃饭,不过好在这家馆子为什么生意兴隆,便是因为他们的味道真的是做得名不虚传,招牌菜“炖生敲”出人意料的鲜美,汤汁用来泡饭也是相当顺口,在配上一碟臭干子炒芦蒿,清爽可口,很顺口的就哄饱了肚皮。
  这时候吃完饭以后,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这个时间段乃是林圣真特地挑选过的,家家户户当中往往都很少人,要么出去做活儿了,留守的老人和小孩都在午睡。
  他此时重新回到了盐栈巷的时候,果然发觉行人寥寥,走进去了以后略微等了一等,就发觉小巷里面没人了。这时候林圣真才快步走到了邓记肉铺对面的房子去敲门,结果很快里面就出来了一个老头子,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林圣真以后才警惕的道:
  “你找谁?”
  林圣真道:
  “我找许三生。”
  老头子啪的一声就把铁栅栏门关上了,连连摆手道:
  “我们这里没这个人。”
  林圣真不甘心的道:
  “这里不是盐栈巷二十六号吗?”
  老头子指了指旁边道:
  “那边才是。”
  然后警惕的看了林圣真一眼,从里面将门锁好然后转身回屋。
  林圣真郁闷的叹了口气,紧接着去旁边敲门,不过敲了好一会儿都没人答应。但就在这时候,却发觉门把手上面有一块干涸的血迹。林圣真见状以后心中一动,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便转身离开。
  不过只是过了十来分钟之后,林圣真却已经出现在了这栋屋子的后面,他却是观察了一下环境,绕到了后面从旁边一户人家的围墙上面爬了过来,然后轻松跳进到了院子当中。
  进入院子里面以后,林圣真首先就觉得不对劲,因为这盐栈巷二十六号外面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其实里面却是相当宽敞,并且明显被翻修过,院子里面甚至被栽上了花草,不过花圃里面已经有很多杂草了。
  虽然这么多年没见,但是许三生的基本状况林圣真还是知道的,许星野给他找的差事看似高大上,是在洋行里面工作,其实却是个守仓库的。一个守仓库的人住的要么就是亭子间,要么就是贫民从屋檐下面用木板分割出来的房间,怎么可能住得起这样上下两层楼的大房子?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里面是没有人的,屋子的大门赫然都已经破掉,显然是被人用暴力打开。当林圣真从旁边翻窗进入后,发现这里已经被人捷足先登,把所有的房间翻找得七零八落。
  很快的,林圣真就来到了楼上的卧室,这里有住过人的痕迹,但是无论柜子,桌子都被翻找一空,连天花板也是被捅了几个大洞。而就在旁边的桌子上,摆着一个相框,相框当中便是一个年轻人在拘谨而腼腆的笑着,他的下巴上有一颗大的黑痣。
  正是这颗黑痣和眉眼当中的似曾相识唤起了林圣真的回忆,断定这就是长大以后的许三生。
  林圣真拿起了相框,将相片取走。又发觉床上被子凌乱,盥洗室里有着一支挤了牙膏还没来得及刷洗的牙刷。牙刷此时被风干,上面那团牙膏也已经干透。林圣真凭着这牙刷推测,许三生被抓走的时候,才刚刚起床,正准备漱口察觉到不对劲后,顾不得刚刚挤好的牙膏仓皇逃走。
  林圣真站在了盥洗室内,闭上眼睛,默默在脑海里还原着当时的情形。
  自己与许三生身高相近,站在此处只要微微侧身就能见到旁边小巷的情况,他当时一定是发觉小巷中有异动,所以才立即放弃洗漱逃走。那么这时候许三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应该就是穿鞋,同时他的警惕意识很高,应该早就给自己设置有逃走的路线。
  很快的,林圣真就找到了许三生的逃走路线,那是二楼旁边的一道窗户。这窗户看似离地颇高,但在窗户旁边却可以找到一条绳索,伸头往下看去,这条绳索灰扑扑的大概只有一米长,距离下方的巷子地面有三米高。在正常情况下,下方的人是没可能抓着绳索爬上来,而上面的人则是可以拉着绳索往下滑去,然后轻松落地。
  而在窗户旁边,则是有一个很粗陋的鞋架子,这玩意儿摆在这里显然有些碍眼,不过也是可以理解,因为一旦在晚上遇到紧急情况想要逃走,这个摆放在窗边的鞋架子就能让许三生在第一时间内穿鞋逃命。
  林圣真沉吟了一会儿,蹲下去就发现鞋架子上有两双鞋,而他的目光则是很快停留在了一双看起来很是破烂的草鞋上。
  这双草鞋显然被穿了很久,破烂并且充满了油光污迹,还用旧布缝补了一下。看起来和路边上丢弃的黄包车夫的破烂草鞋没什么区别,属于狗都嫌的那种。
  但是,林圣真却知道一件事,那便是许三生从小时候起就拒绝穿草鞋,只肯穿布鞋!为什么呢?因为这家伙小时候顽皮,不慎被泼洒出来的滚油严重烫伤右脚,虽然及时救治没有造成残疾,但是他右脚的小指却被切掉了,脚背上更是有大片可怕的疤痕。
  许三生对此非常在乎,为此被他爹娘打骂了不知道多少回但依然十分倔强,从心理学上来说,这种从小就养成的自卑残缺心理,长大以后都很难会被消除,更多的是变本加厉。
  那么许三生在这里放一双平时根本就用不上的鞋子做什么呢?一定是有所用意的,而从另外一方面来说,这双破草鞋的臭,脏,甚至一眼就能看清楚内外都是伪装!这样的话,让人即便拿起都会直接将其抛开。
  林圣真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便拿起来了这双草鞋,顿时就是一愣,原来这双草鞋看似完好,其实只有一只半,右脚草鞋从中断掉了,只留下来了前半边脚掌。
  “有意思。”林圣真自言自语的道:“竟然变成了解密游戏了。”
  他环顾了一下房间当中,最后眼光停留在了旁边的垃圾桶当中。很显然,以正常的思维逻辑方式来说,半只烂掉的草鞋肯定就直接丢进垃圾箱里面了,所以有最大的可能是在这里。
  不过,垃圾箱里面并没有东西,林圣真并没有诧异,而是想了想,直接走向了旁边的屋子里面。
  果然,在另外一个房间的鞋架上,林圣真找到了另外半只烂掉的草鞋。
  接下来林圣真将这只草鞋重新还原,然后左右两只放到桌子上面一比较,立即就看了出来,这两只草鞋貌似差不多,但用来缠绕鞋帮子的布条却是一边灰,一边黑。林圣真若有所思,然后便解开了右脚草鞋的鞋帮子布条,顿时就见到里面滚出来了一根火柴棍大小的木条。
  林圣真拿过了木条仔细端详,发觉这上面似乎刻着小字,很难看清楚。不过他此时既然拿到了这线索便也不想继续逗留了,在屋子里面转了转以后就离开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