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节
  她两个弟弟两眼哭得红肿,年长的那一个忽地将她推翻在地,哭着责怪她这些日子为何不回家,娘死之前还一心盼着她回家,只想着临终之前再见她一面。
  她被弟弟推倒在地,看着床上早已僵硬的母亲,连哭都哭不出来。
  她怕自己一旦哭了就软弱了,再也站不起来了。
  所有人都骂她没良心,自己亲娘死了都不掉一滴眼泪,便是她的两个弟弟都是如是想。
  她想,母亲不在了,她定要将两个弟弟抚养长大,以慰母亲在天之灵。
  可是啊,上苍似乎总喜好与苦难之人玩笑,苦难之人愈是期盼着什么,就愈是事与愿违。
  饶是她受尽苦难,仍旧得不到上苍的一丝垂怜。
  她十四岁那年,她的幼弟被人活活打死了,就只因为他走路时不小心碰到了一位富家公子,便被他命自家下人抡着棍子活活打死了。
  母亲死时一滴泪都没有落的萧筝抱着幼弟冰冷的小小尸体时哭得撕心裂肺,将幼弟安葬后她磨了一整夜的镰刀。
  天明之际她提着磨得锋利的镰刀出门时,她于这世上唯一剩下的一个亲人拉住了她的手。
  那自他们母亲死后就再也没同她说过一句话的弟弟拉住她的手,泣不成声地求她:姐,不要丢下我。
  那时候,仿佛被上苍抛弃了的姐弟俩抱在一起哭到力竭。
  像他们这样如同蝼蚁一样的卑贱百姓,想要求个公道都是奢望。
  所以她并不打算求公道,她只打算报仇。
  是她的长弟拉住了她,将她从疯狂的边沿拉了回来。
  也是那时候,她决定参军,入那没有任何一个女子敢入的军营里去。
  终有一天,她要为惨死的弟弟报仇!
  她遇到项璜的那一年,十八岁,凭她比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吃得苦耐得牢的坚韧秉性与灵活头脑当上了五城兵马司中西城的副指挥,那时候她将她盯了好一段时日的贼人一脚踩在脚下,夺过他手里才偷来的钱袋还给项璜,再将贼人的双手反剪身后以随身带着的麻绳捆住带走了。
  后来,但凡项璜到得西城去,总能遇到他,他想,他与她之间缘分不浅。
  不过他每回见到她,不是见着她在捉拿贼人,就是见着她在沿街巡察,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巡守都要认真,每回见她她都似有十二万分的精神,像是有用不完的劲头一样。
  可她终究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十八岁的姑娘,会苦会累。
  项璜第一次觉得她并非如她寻日里人前那般坚韧与不知疲倦,是在次年春寒料峭的一个夜里,化了的雪,刺骨的风,她背着比她年幼两岁的弟弟跌倒在因雪化而肮脏的地上。
  家家户户闭门不出的春寒夜里,咬着牙将昏迷不醒的弟弟重新背到背上的她像是被上苍遗弃了似的,孤独无依,哪怕双眼通红,却连哭的资格都没有。
  一如母亲去时那般,她怕自己一旦哭了便再也站不起来了。
  可她还不能倒下,长弟病重她还要带他求医,幼弟的仇她尚未得报,哪怕她的每一天都活得有如巨石压在背上,沉重疲惫得她要喘不过气来,她仍旧要咬牙活下去。
  然而她所有的坚强在项璜停下马车站在她身旁朝她伸出手拉她一把的时候轰然塌了,那是第一次有人向受尽苦难的她伸出手予她帮助,那是她第一次在一个外人面前哭得不知所措,可她说的却只有一句话:我不该有生辰。
  她不该有生辰,这般一来生着热病的弟弟就不会想着为她煮一碗长寿面,他就不会踩上凳子去取那悬在房梁上面粉,也就不会因头晕目眩而从凳子上栽倒下来以致不省人事。
  那也是项璜第一次为一个陌生的姑娘疼了心。
  他帮了她,甚至求得楼明澈医治了她的弟弟,将他从鬼门关前拉了回来。
  那时候,她第一次对他笑,也是他第一次瞧见她的笑。
  也是在瞧见她笑颜的那一瞬,项璜心中骤然萌生出想要她从今往后也能够这般笑着的念头。
  初时还只是他自己予她关怀,渐渐是整个宣亲王府的人都知晓了,后来是宣亲王夫妇隔三差五地以各种理由去看自己的准儿媳不说,便是当时抗拒着一切的向漠北也都亲自去了一趟西城,见了萧筝,回来之后与项璜道:大嫂很好。
  再后来,萧筝就嫁给了项璜,其乐融融的宣亲王府让她尝到了早已模糊在记忆里的家的味道,向来坚强的她在过门那日于他们所有人面前哭成了泪人。
  她一直觉得她的生命里尽是寒冬,哪怕是春日,也冻得她发慌,遇见项璜之后,她的生命里才开始有温暖的春风,才开始有春夏。
  她觉得,她之前十八年所受的所有苦难,许是上苍给她的磨炼,用前十八年的苦,来换从今往后的甜。
  十八年的难,换来了温柔的丈夫与其一家子。
  该报的仇她也已报了,宣亲王一家子虽未插手,可她知晓,是因为有他们,她的仇才会报得比自己想要的更令她满意畅快。
  而她唯一的弟弟这些年同一个木匠师傅苦学手艺,一年前已经开始独自接活儿干,收入还颇为可观,如今不仅娶妻成家,前阵子她还收到他的书信,那写得歪瓜裂枣的字里无不透着他的欢喜与激动,信里告诉她,他的妻子怀身子了!
  看着信时的萧筝愣了许久许久,然后笑了,却是笑着笑着便哭了。
  他们萧家,终于有后了。
  苦尽甘来。
  她再没有什么不满足,反是项璜心中一直有愧。
  当年娶她过门时正是向漠北最敏感最尖锐时,任何一件事情都极有可能刺激到他,为了他的安然无恙,宣亲王府一桌宾客都未有请,除了张贴上数张大红的“囍”字以及一家人坐在花厅里用了一餐饭之外,再无其他,便是迎亲的队伍萧筝都考虑到那敲敲打打的声音怕是会影响到向漠北而拒绝了,有弟弟亲自送她到宣亲王府她已满足,能嫁给项璜为妻她已知足,其他的,她再无所求。
  宣亲王夫妇亦觉委屈极了这个儿媳妇,可除了往后从旁的事情上弥补她之外,他们也再无更好的办法。
  他们谁也不敢在那时候拿向漠北的心疾玩笑。
  而萧筝如今会欢欢喜喜地笑,皆是这个家赋予的。
  若是不晓她从前的人单瞧她而今模样,根本想不到她曾受尽苦难。
  “永明哥哥,你是没有瞧见小弟妹她初初跑到我跟前的模样,她眸子里那亮晶晶的光就好像是瞧见九天之上的神仙一样,她是真的喜欢我,也是真的崇敬我的!”萧筝坐在项璜身上,笑得英气十足的眼里也尽是光亮,“她那兴奋得直握拳头的小模样永明哥哥你是没有瞧见,真是可爱得不得了!”
  “小姑娘还说要给我画像呢!要不是我今夜要先陪着永明哥哥,我都要叫她今夜给我画了!”
  “真是万万没想到,三弟那么冰冷尖锐的一个人,竟然能娶到这么个可爱得像个小太阳似的小姑娘为妻,这天上月老牵线可当真奇妙!”
  萧筝说着,忽地就扑到项璜身上,像顽皮的小孩儿似的拿着脑袋直蹭他的颈窝,蹭够了才抬起头来看他,一瞬不瞬的:“永明哥哥,我好想你。”
  “我也很想你。”项璜抬手抚抚自己这个一到自己面前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妻子,笑得温柔。
  除了宣亲王府一家子,谁人都不知在外边总是肃着脸鲜少笑的武勇女将萧筝在自家相公面前全然就是个爱撒娇的小女人。
  项璜最喜爱的便也是她蹭在他怀里同他撒娇的模样。
  她将他当做温暖的河岸,才会卸下所有的冷硬无所顾忌地歇息。
  这亦是他当初要娶她为妻的初衷以及目的。
  天下这般大,他不忍她独自漂泊,他要做她的河岸,让孤苦的她能够有一个可以歇息的地方。
  他做到了,她也很喜爱。
  这就足够了。
  项璜说罢,将手探入枕下,拿出来一只折叠整齐的红帕子,递给趴在自己身上的萧筝。
  “这是何物?”萧筝不解道。
  “淼淼打开瞧瞧便知。”项璜笑,“这是三弟妹带在身边的那个乖巧的小娃儿送给你我的。”
  萧筝一听,好奇不已地将帕子打开。
  帕子里是一对小小的银镯子与一个长命锁。
  萧筝看罢,忽地一脸难过,她看向自己的小腹,幽幽道:“我嫁给永明哥哥四年了,肚子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永明哥哥你说我会不会是只不下蛋的老母鸡?”
  “我可不许淼淼这般来说自己。”项璜被她的自我形容给逗笑了,他爱怜地抚着她的脸颊,眉眼间写满情深,“即便淼淼此生都是如此,淼淼也是永明哥哥心中唯一的淼淼。”
  “我不要。”萧筝皱起了眉,坚决道,“我要给永明哥哥生孩子!”
  说罢她便坐起身,扯开了项璜身上单衣。
  项璜含笑搂住她,翻身将她覆到身下,亲亲她的眉心,“好,那便开始吧。”
  又是再一院子满屋子的旖旎。
  然项云珠的桃苑里则是另一番全然不一的景象。
  她与项珪各自坐在桌案两侧,正大眼瞪着小眼。
  “说吧,今儿白日里那般急匆匆又丢了魂儿似的跃下窗户去是瞧见了甚么人?”项珪微眯起眼,死死盯着对面的项云珠,“是不是背着家里偷偷地对谁个野男人动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是大嫂专场嘻嘻嘻。
  目前除了老二那还没着落的对象之外,可可爱爱宣亲王府一家全员到齐啦!
  第180章 、180
  项云珠自小就喜爱同项珪玩闹,外人眼中的阎罗将军,她不仅敢朝他耍赖,甚至敢使唤他到西城买糖饼南城买麻糖,人人都道宣亲王府的男人这是要把这个闺女给捧到了天上去。
  不过玩闹归玩闹,但凡项珪肃起脸来说正经事时,项云珠便再不敢玩笑,只敢乖乖杵着不动。
  宣亲王府的男人是很惯着这个闺女无错,却也不是任其无法无天任性妄为,尤其在这择婿一事上,是全然由不得她胡来。
  项珪虽对男女情爱一事一窍不通,但白日里项云珠着急忙慌地跃窗而下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住拦住一位身姿颀长却不修边幅的男子后那副由惊喜变为失落的神情他还是看得懂的,他见过手下弟兄就是这般兴致勃勃地冲上前去拦住一姑娘家谁知却是认错了人后一脸颓丧的模样,今儿这丫头不就是如此?
  明显的“以为是情郎谁知却是认错了”的反应。
  “我可告诉你了项云珠,你看上的野男人别指着我们会同意,你可以不说,但别让我知道了,若是让我知道,我非打断他的腿不可!”项珪沉着脸点名道姓,足见他说的并非玩笑话。
  单就想到今日那人那不修边幅的模样,项珪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们宣亲王府的宝贝闺女必须这天底下数一数二的男人才配得上!
  他们宣亲王府对儿媳的出身没要求,那是因为他们是男人,是为自己女人撑起一片天的男人,可对女婿的要求,那就另当别论了。
  整个京城谁人不知宣亲王府的几个大男人对这唯一的女儿疼爱有加?要想得到他们几人的一致满意而娶得项云珠归,那可比登天还难,因此至今为止根本无人敢到宣亲王府来谈过项云珠的婚事。
  这天家的女儿,可不是任何一个男人都能消受得起的,单就一个把闺女当眼珠子来疼着的宣亲王还有人勉强能应付得来,可再加上他那三个儿子,可就无人敢恭维这位金枝玉叶了。
  全京城的青年才俊无不觉得自己是疯了才会像宣亲王以及文渊阁大学士项璜那般娶一个粗野的女将回家还将其捧在手心里疼着护着,这宣亲王府的小郡主若非含着金汤匙出生,单就她那粗野又火爆的脾性,谁人会想着与其结为连理?
  而今哪怕她出身再金贵,也无人能够接受得了既要忍受她粗野火爆的脾性又要忍受宣亲王府上下那不可理喻要求的条件而愿意与项氏结为姻亲,更莫论是出于真心实意地想要娶她为妻。
  这天下间能有人是出于对她真心喜爱而想要与她结为连理?一无是处还野蛮成性的女人会有谁个男人喜爱?除非那男人有眼无珠!
  这不仅是全京城的所有青年才俊的想法,亦是全京城能够与宣亲王府门当户对的人家的想法。
  他们是要娶一个能够对自己家族有用的女人回家,而不是要请一尊会令自家鸡飞狗跳的大佛回家。
  宣亲王府的主子们自然不晓这些,在他们眼中,他们家的闺女是天底下最好的那一个小棉袄,谁能娶到她,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项云珠张张嘴,显然是想要说什么,但看项珪连她的大名都点了,她便甚也不敢说,连撇撇嘴都不敢。
  要知道项珪每每只有当真生气时才会点名道姓地称呼她,而他是真真是言出必行之人,项云珠即便有再多不服气的话,也不敢在此时给他火上浇油。
  反正……反正楼贪吃又不喜欢她,如今更是不知身在何方,上元节过后二哥就要前去藩地了,就算届时楼贪吃他出现在京城,二哥也揍不着。
  况且,他不会来京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