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身份不明
“马龙那晚去给以前的一个队友过生日,雪太大,阿秋就让他第二天白天再回来,是有十几个从前的兄弟在那里,可是我们没想到遇到这样强的对手啊!他们三,我们五,人数上我们已经占优势,也不知对方身上穿了什么,刀枪不入似的,我的力气你是知道的,打他完全没反应,我腰上、胸口遭几下重击。”
望着纷纷扬扬的雨,叹息一声:“厉无情他们也有伤得不轻,对方没有纠缠,见安全屋弄不开,安全逃走了,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哪晚上三人是何方神圣。当天晚上就调人加强防备,说来也奇怪,再没有遇到过袭击。”
“伤得不轻啊,这都半年了,我看你脸色还不好,医生怎么说。”
“内脏血肿,得养,都不用医生说,我自己也知道,没事,这两个月感觉好多了,快痊愈了吧。说吧,你对钟川葵什么看法?”
“做事的时候沉着冷静,态度也坚决,可总觉得他有些神经不协调,不是说他男女那天生的问题啊,他有些机警太过,而且总像犹抱琵琶半遮面似的藏着点什么。”
“厉害,麦少,不是奉承你,你观人面相是真的厉害。钟川葵就是这样一个人,让人看不透,但他的忠心是没得说的,洪老身边十几年,在对付佛爷上,他不会有半点手软,我想,也绝不至于害我们。”
“至少除掉佛爷以前是我们坚实的盟友,以后,我看难说。汪队,还是防着一点好。”
“你啊,一点没变,疑心还是这样重,不过我敬佩你看人的本事,我听你的,防着点。”
梁凤书端着咖啡出来:“干坐着干嘛,我们还招待不起汪队长了吗?”
平措紧跟着端来果盘和糕点。
梁凤书站在凉亭边,目光跌落在花园的泥泞上,很失落地感叹道:“蔷薇、鸡冠花、夜来香,全没了,那棵昙花最是可惜,花了大价钱的,唉,小芬是种花的一把好手,人没了,就像花都随她去了。老公,一切从头来过,可总觉得物是人非事事休啊!”
听她一席话,就像又看见小芬含羞带笑地在花园里忙碌着,还记得梁凤书坐牢的那段时间,小芬一直想和我发生点男女私情,在这异乡,发生了也没什么不正常,可我终究还是克制住了,如今想来,竟然觉得当初很是扫了她的兴。
同在一个屋檐下七年,这份情感是难以忘怀的,想不得,一想心就痛,可音容笑貌那样熟悉,又无法不想。刻意避免想,脚印还在,事也还在,越是避免,越加的想了。
再看不到晶晶欢乐地四处奔跑。
再看不到黑蟒仔敦实的身影。
花没了,花园还在;人没了,事情还未了;我们还要继续,他们却早早的成了这异乡的孤魂野鬼。
谷雨节后的梅雨没能带走多少温度,湿漉漉的空气反而有些闷闷的,弄得人很颓然。
诸事繁琐,却又无处下力气,就想身在那茫茫无涯的大冰面上,茫然无措,劲风一吹,人不得不滑走,自己却控制不了方向。
话到伤心处,好像唯有沉默最为恰如其分。端起咖啡,那一缕香浓也很快消散,不是凉了,是那苦涩叠合在心里的苦涩上,再也闻不见香浓,好像风都是苦涩的味道。
今生就此别过,来生再见,来生,谁还记得呢?
昨天未曾觉得咖啡这样的苦,今天闻不到香浓,却希望咖啡更苦一些才好,或许,咖啡再苦一些,就能压制住心中的苦涩。
望着飘飘洒洒的雨,熟悉的繁华都市正迷茫在这场雨中,家的角角落落都在梅雨里湿了,整个世界与自己如此的剥离,丢下了什么,心周旋好久,什么也找不到,失去的到底是什么都找不出来,难道只是这里是异乡的缘故吗?这里是如此的繁花似锦啊!
我一把抱过梁凤书在腿上:“这几天真他娘的憋屈,老婆,汪队,要不我们出去散散去,大家一起去,新马泰,找个岛,养伤的养伤,散心的散心。”
梁凤书挣脱我的怀抱,略带羞怒地看着我:“别神经啊!这个时候,在我们自己的地盘尚且伤亡惨重,去陌生的地方,那不是任人宰割吗?”
汪朝和叹息道:“是啊!在这里,我们好歹是有根基的,如果都赢不了,还能有活路吗?麦少,你帮我想想,敢在帝都动手,来势还那么迅猛,能是哪一方的人呢?”
梁凤书听得一脸茫然,我又把汪朝和那晚受伤的事大致说一遍。
我刚说完,梁凤书脱口而出:“不会是害死齐爷那帮人吧?”
齐爷在庄园的大爆炸中丧生,庄园为何会被夷为平地,至今仍然是个迷,没有任何可靠的线索证明是白家父子复仇,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佛爷参与其中。
“真是越来越诡异啊!”汪朝和显得很迷茫:“佛爷真有奇人异士相助吗?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奇人异士为何要帮他呢?”
“你们要断佛爷的走私通道,这条通道上的利益不只是佛爷一个人的,就是要断很多人的财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世界上的强人异士不少,以佛爷的关系网和他掌握的财富,什么人都可能请来对付我们,麦子,我们怎么办啊!”梁凤书又显得很是害怕起来。
“老婆,我们现在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至于明天,等明天到来时再说。”
汪朝和苦笑道:“麦少,你倒是挺乐观的,是不是心中有什么高招啊!”
“什么招都没有,要说最有效的办法嘛,就是熬时间,佛爷已经六十多岁,我们还这么年轻,就看谁挺得久。要不,就得擒贼先擒王,直接把佛爷找到干掉。”
汪朝和摇摇头:“难啊!阿秋派出两人去香港和国外打探佛爷的下落,一无所获,这老东西狡猾至极,怎么会让我们找到。”
想起娇妹让秋仔假扮罗二娃的事,或许这是找到佛爷藏身之地的办法,但要等两个月后秋仔才会回来,我又担心这两个月还会发生什么呢?
望着纷纷扬扬的雨,叹息一声:“厉无情他们也有伤得不轻,对方没有纠缠,见安全屋弄不开,安全逃走了,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哪晚上三人是何方神圣。当天晚上就调人加强防备,说来也奇怪,再没有遇到过袭击。”
“伤得不轻啊,这都半年了,我看你脸色还不好,医生怎么说。”
“内脏血肿,得养,都不用医生说,我自己也知道,没事,这两个月感觉好多了,快痊愈了吧。说吧,你对钟川葵什么看法?”
“做事的时候沉着冷静,态度也坚决,可总觉得他有些神经不协调,不是说他男女那天生的问题啊,他有些机警太过,而且总像犹抱琵琶半遮面似的藏着点什么。”
“厉害,麦少,不是奉承你,你观人面相是真的厉害。钟川葵就是这样一个人,让人看不透,但他的忠心是没得说的,洪老身边十几年,在对付佛爷上,他不会有半点手软,我想,也绝不至于害我们。”
“至少除掉佛爷以前是我们坚实的盟友,以后,我看难说。汪队,还是防着一点好。”
“你啊,一点没变,疑心还是这样重,不过我敬佩你看人的本事,我听你的,防着点。”
梁凤书端着咖啡出来:“干坐着干嘛,我们还招待不起汪队长了吗?”
平措紧跟着端来果盘和糕点。
梁凤书站在凉亭边,目光跌落在花园的泥泞上,很失落地感叹道:“蔷薇、鸡冠花、夜来香,全没了,那棵昙花最是可惜,花了大价钱的,唉,小芬是种花的一把好手,人没了,就像花都随她去了。老公,一切从头来过,可总觉得物是人非事事休啊!”
听她一席话,就像又看见小芬含羞带笑地在花园里忙碌着,还记得梁凤书坐牢的那段时间,小芬一直想和我发生点男女私情,在这异乡,发生了也没什么不正常,可我终究还是克制住了,如今想来,竟然觉得当初很是扫了她的兴。
同在一个屋檐下七年,这份情感是难以忘怀的,想不得,一想心就痛,可音容笑貌那样熟悉,又无法不想。刻意避免想,脚印还在,事也还在,越是避免,越加的想了。
再看不到晶晶欢乐地四处奔跑。
再看不到黑蟒仔敦实的身影。
花没了,花园还在;人没了,事情还未了;我们还要继续,他们却早早的成了这异乡的孤魂野鬼。
谷雨节后的梅雨没能带走多少温度,湿漉漉的空气反而有些闷闷的,弄得人很颓然。
诸事繁琐,却又无处下力气,就想身在那茫茫无涯的大冰面上,茫然无措,劲风一吹,人不得不滑走,自己却控制不了方向。
话到伤心处,好像唯有沉默最为恰如其分。端起咖啡,那一缕香浓也很快消散,不是凉了,是那苦涩叠合在心里的苦涩上,再也闻不见香浓,好像风都是苦涩的味道。
今生就此别过,来生再见,来生,谁还记得呢?
昨天未曾觉得咖啡这样的苦,今天闻不到香浓,却希望咖啡更苦一些才好,或许,咖啡再苦一些,就能压制住心中的苦涩。
望着飘飘洒洒的雨,熟悉的繁华都市正迷茫在这场雨中,家的角角落落都在梅雨里湿了,整个世界与自己如此的剥离,丢下了什么,心周旋好久,什么也找不到,失去的到底是什么都找不出来,难道只是这里是异乡的缘故吗?这里是如此的繁花似锦啊!
我一把抱过梁凤书在腿上:“这几天真他娘的憋屈,老婆,汪队,要不我们出去散散去,大家一起去,新马泰,找个岛,养伤的养伤,散心的散心。”
梁凤书挣脱我的怀抱,略带羞怒地看着我:“别神经啊!这个时候,在我们自己的地盘尚且伤亡惨重,去陌生的地方,那不是任人宰割吗?”
汪朝和叹息道:“是啊!在这里,我们好歹是有根基的,如果都赢不了,还能有活路吗?麦少,你帮我想想,敢在帝都动手,来势还那么迅猛,能是哪一方的人呢?”
梁凤书听得一脸茫然,我又把汪朝和那晚受伤的事大致说一遍。
我刚说完,梁凤书脱口而出:“不会是害死齐爷那帮人吧?”
齐爷在庄园的大爆炸中丧生,庄园为何会被夷为平地,至今仍然是个迷,没有任何可靠的线索证明是白家父子复仇,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佛爷参与其中。
“真是越来越诡异啊!”汪朝和显得很迷茫:“佛爷真有奇人异士相助吗?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奇人异士为何要帮他呢?”
“你们要断佛爷的走私通道,这条通道上的利益不只是佛爷一个人的,就是要断很多人的财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世界上的强人异士不少,以佛爷的关系网和他掌握的财富,什么人都可能请来对付我们,麦子,我们怎么办啊!”梁凤书又显得很是害怕起来。
“老婆,我们现在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至于明天,等明天到来时再说。”
汪朝和苦笑道:“麦少,你倒是挺乐观的,是不是心中有什么高招啊!”
“什么招都没有,要说最有效的办法嘛,就是熬时间,佛爷已经六十多岁,我们还这么年轻,就看谁挺得久。要不,就得擒贼先擒王,直接把佛爷找到干掉。”
汪朝和摇摇头:“难啊!阿秋派出两人去香港和国外打探佛爷的下落,一无所获,这老东西狡猾至极,怎么会让我们找到。”
想起娇妹让秋仔假扮罗二娃的事,或许这是找到佛爷藏身之地的办法,但要等两个月后秋仔才会回来,我又担心这两个月还会发生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