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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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修真界都把我当团宠[穿书]
  作者:醉又何妨
  作品简评:
  位居仙道巅峰的叶怀遥,在一次大战中身受重伤,重回十八岁。灵脉被废的他落入敌人手中,身处劣势,却依靠自身的谋略坚韧绝地反击,成功脱困,与昔日亲友相认,揭穿当年的阴谋的真相。本文人物形象鲜明立体,主角身处困境而不改其志,聪明诙谐,机警乐观,极具人格魅力,配角也各有特色,对爱情、亲情、友情的描写温暖人心。表达了一个人只要精神强大,那么无论处于何种境地也能够永不服输的中心思想,积极励志,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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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春风半面
  叶怀遥胎穿到这个世界已经上千年了。
  他本来是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二十五那年见义勇为救了只小狗,结果被车撞死。投胎到了一本看过的男频升级流小说里,成为一名带着前世记忆的小婴儿男配。
  他这个男配连炮灰都算不上,在原著中没什么剧情,活的比主角还要风光。
  十六岁拜入修真界第一大派玄天楼,风华绝世,天资聪颖,长辈无不疼爱有加,师兄弟个个对他敬慕非常。不到600岁就成为玄天楼的主事者之一,受封明圣。
  他是所有江湖少年的向往,是所有深闺女子的美梦,有关明圣云栖君的传闻在江湖上俯拾皆是,即使是再恶毒的反派都要为他折腰,最狂妄的敌人也因他的风姿而倾倒。
  人能活到这个份上,可以了。
  然而——主角光环可能会迟到,却永远不会缺席。
  这本名叫《废柴修仙传》的书,在开头第一章的情节就是明圣叶怀遥之死。
  正道栋梁叶怀遥与大反派容妄魔君在瑶台约战,双方同归于尽。玄天楼一夜之间被霜雪覆满山头,天下齐哀。
  十八年后,主角纪蓝英捡到了明圣的遗物并交给玄天楼,玄天楼上下十分感激,因此认为他跟明圣有缘,从此成为了主角抱上的金大腿之一。
  眼下,距瑶台之战,正是过去了十八年整。
  明圣叶怀遥半斜着身子靠坐在廊下,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眯起眼睛,伸手挡住了当头而来的灿金色阳光。
  他……还活着。
  “叶师兄!叶师兄!”
  一帮刚下了早修的小弟子从不远处吵吵嚷嚷地走了过来,见到叶怀遥顿时大喜,纷纷围在他的身边,一个个伸出小手来:“要吃糖!”
  叶怀遥吐了狗尾巴草哈哈一笑,从怀里摸出一包李记的松子糖来,上下抛了抛,馋的孩子们眼睛都直了。
  “来来来,老规矩,”他笑道,“喊一声‘叶师兄好英俊’,给一块糖。”
  他眉眼清雅,唇边挑着戏谑的笑,绝世容光动人心魄,一孩乖觉,当即高呼:“叶师兄好英俊!”
  叶怀遥对他敢讲真话的品格十分欣赏,给了块糖,附带摸头奖励。
  其他人见状,不甘示弱,立刻齐声喊叫起来:
  “叶师兄好英俊!”“叶师兄好英俊!”“叶师兄是天底下最英俊的人,我要两块!!!”
  还有个孩子讨好地说:“叶师兄,你大比输了,我师尊说很丢人,不让我来找你玩,但是我就喜欢来!”
  叶怀遥哈哈大笑,拧了他的脸一下:“我看你是喜欢糖罢?小馋猫,嘴擦干净,回去别让你师尊那个老东西……那位老先生瞧见了。”
  孩子们吃糖吃的欢天喜地,他收回手,暗暗在心里长出了一口气。
  不知道剧情哪里出了偏差,当年那一战,他非但没死,反而因为身受重伤而倒退成了一个幼儿的模样,昏倒在雪地里,前尘尽忘。
  而后叶怀遥被人救起,带回了一个叫做“尘溯门”的二流门派当中,生活至今。眼下距离他想起往事,不过刚过了五六天。
  虽然侥幸捡回了一条小命,但现在他的处境可不太妙。前几日宗门大比,叶怀遥遭人暗算,一败涂地,门上下没什么人搭理他,闲得无聊之下,只好拿着糖把一帮孩子当锦鲤喂。
  叶怀遥把糖分的差不多了,见这些孩子的最后面还站着个瘦高个的男孩。
  他看起来比其他人都大一些,得有十一二岁。站在后头,也不吭声,只是眼巴巴看着自己。
  这孩子也每天都来,但性格似乎很孤僻,从来都不说话,瞧着怪可怜的。
  叶怀遥笑了一下,便又如同往日那样,将手里剩下的糖块都给了他,也顺带摸了下那男孩的脑袋。
  男孩不留神捧了满手的糖,清甜香气直冲鼻端,又丝丝缕缕地甜进了心里头去。
  正在这时,背后一声咳嗽响起。
  孩子们分糖果正分的兴高采烈,陡然听见动静,顺着方向看去,顿时集体被不远处那高挑的身影吓了个哆嗦。
  他们迅速把糖块藏起来,一个个双脚并拢,站的笔直。
  “成师兄!”
  冤家路窄,来的人是尘溯门太玄峰峰主之子成渊——也是在不久之前的大比上,使得叶怀遥“惨败”的那个人。
  平心而论,这人的相貌实在不能说不英俊,可是生来一张吊丧脸,嘴角略微下垂,眉峰细而修长,那模样活像刚死了亲爹,一出现就把孩子们都给吓住了。
  叶怀遥见到他,脸上的笑意也淡了一些,倒还浅浅地挂在唇边,对其他人说道:“行了,你们先去别处玩吧。”
  他这一开口,成渊便把盯在小弟子们身上的目光移开,落到叶怀遥身上。
  树叶间漏下的阳光犹如碎金,此时正巧点点洒在他的长衫上,叶怀遥的衣摆在风中轻扬,愈发衬的整个人清雅脱俗、灵动秀逸。
  成渊的神情不由柔和了一点,便也顺着他的意思挥了挥手,道:“都去吧。”
  孩子们如蒙大赦,纷纷离开,成渊只看着叶怀遥,说道:“这几天,你的伤好点了没有?”
  叶怀遥挑了下眉梢,唇角翘着,说道:“没有。”
  他和成渊的关系一向很好,谁知道在门派三年一次的大比当中,双方就那么“凑巧”,抽签成为了对手。
  都是本门弟子较量,无论输赢,原本都不会下重手的,更何况这次比试的双方还是朋友。
  可偏生成渊一招占先,毫不留情,不光击败了叶怀遥,还直接下重手废去了他的灵脉。
  叶怀遥昏迷半月有余,醒来之后又过了七八天,成渊才终于前来探望,张嘴就是一句屁话。
  听出叶怀遥话里的嘲讽,成渊的目光中掠过一抹阴鸷,转瞬又被温和的笑意取代,柔声说道:“我知道你怪我下手太狠,但我这样做,也是为了保你一命。”
  叶怀遥心道,出现了,又是这句台词!
  《废柴修仙传》,是本很奇葩的书。
  普通的逆袭升级流小说,套路往往是主角出场时生活凄惨。但小时候多凄惨,长大后就多酷炫,脚踩反派,一路升级,千秋万代,统领江湖。
  可是《废柴修仙传》另辟蹊径,主角废柴是真的,万人迷也是真的,从头到尾靠着一帮莫名其妙被他吸引的汉子妹子走上人生巅峰。
  最后大家为了主角和睦相处,全剧终。
  叶怀遥当时只是跳着看了一点剧情就直接翻到了最后,结果被这个结尾搞得一脸懵逼。
  而面前的成渊,也是作者曾经着意刻画的重要角色,后期作为中级炮灰,没少把主角关小黑屋。
  他这种翻脸如翻书的极端性格,在原著里被形容为病娇,引得不少读者高呼“好萌”,但在叶怀遥看来,变态神经病这个形容词更加贴切些。
  他漫不经心地笑了笑,道:“愿闻其详。”
  他语气敷衍,但面对叶怀遥的时候,成渊的脾气耐心,通常要比平日好上很多。
  他问道:“你上个月月初,是否在练功林里遇到了益阳严氏来的人?”
  叶怀遥道:“我每天都会在练功林里碰见很多人,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不好分。”
  他说话惯爱带一点促狭,成渊早已习惯了:“益阳严氏的三公子严矜来了尘溯门切磋功法。我实话和你说罢,想要你命的人正是他。”
  严矜,很熟悉的名字,主角前期迷弟之一,人如其名,很矜持,很欠打。
  叶怀遥的师父是太宁峰峰主玄一真人,已经在几年前身殒。而叶怀遥本来就是他从雪地里捡来的,眼下也就没了靠山。
  但益阳严氏却是威名赫赫的修真世家,门徒众多,底蕴深厚,严矜身份贵重,如果真是他点名想要叶怀遥的命,尘溯门绝对不会拒绝。
  叶怀遥目光一闪,隐隐觉得这么多年过去,自己可能要靠到主线剧情上面了。
  他说道:“那就要请问师兄了,不知道我是如何得罪了严三公子呢?”
  听到叶怀遥的问题,成渊笑了笑。
  他那阴鸷而俊美的容貌因为这个笑容愈发显出一种奇特的魅力。但这感觉却并不令人舒适,倒仿佛透出一种恶魔成功诱惑了世人的心满意足。
  成渊道:“你倒是没得罪过他。不过你可听说过玄天楼的明圣,云栖君?”
  叶怀遥眼波一闪,表情上却不露分毫:“云栖君?”
  ——似乎提到这三个字,就有许许多多的传说逸事也一起裹杂着闪过心头。
  即使自负如同成渊,提起他的时候,那声音也不觉悠远起来。
  “不错,就是他。”
  成渊道:“这位云栖君年纪轻轻便已经是修真界第一大派玄天楼的主事者之一,被人尊称为明圣。听说玄天楼上下无不对他倾心崇拜,敬爱有加。”
  叶怀遥默然听着。
  “他曾在街上跟乞丐划拳喝酒,也能一掷千金为青楼里的头牌赎身。
  拔剑杀人,持酒折花,我虽从来未曾见过此人,却听说是个彻骨风流、旷世绝色的人物。”
  成渊口才极好,仿佛当年云栖君的英姿已在眼前,跟这种高级彩虹屁比起来,糖块换来的“叶师兄好英俊”完全上不了档次。
  叶怀遥十分受用,耐心听他将最后一个字说完,这才慢吞吞地道:“哦,那不知道如此英雄,而今又在何处呢?”
  成渊叹气道:“十八年前,他已经在与魔君容妄的一战中殒身了,玄天楼上下悲痛无比,现在还誓与离恨天不死不休。”
  “而你——”
  他盯着叶怀遥,见对方亦抬眸看向自己。
  阳光在他卷翘的睫毛上跳动,有种动人心魄的好看。
  成渊忍不住想,虽然没见过云栖君,但以叶怀遥的容貌气质来说,“彻骨风流、旷世绝色”这八个字,真是完全当得。
  他一字一顿地道:“除了年纪不符,你的容貌,跟当年的明圣,一模一样。”
  第2章 一尊浮雪
  此言一出,叶怀遥怔了怔,随即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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