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主公要臣死 第13节
  作者有话要说:  我碰个二筒子,问何湛:“他咬你,你都能扯到‘吃’上?”
  何湛打个东风,淡定地回道:“要给主公台阶下,命才长久。”
  宁晋推牌,说:“胡。爱卿的东风,朕收下了。”
  摔!听东风?什么鬼打法!啊!!最讨厌跟夫妻档打牌!虐狗又伤财!
  第19章 吃醋
  雨还没停,哒哒的马蹄声飞奔过十里长街,阴郁的夜空将整个京城都浸在黑暗中,唯有几盏风灯摇摇晃晃地悬在不知名的店铺上。两匹马被拉停在忠国公府的门前,从马上跃下的两名男子一前一后走到府门前,“咣咣”敲了敲门。
  不久,打开府门的是个穿着蓑衣提着灯的小厮,偷偷伸出一个头打量着来者,问:“是谁?”
  前方的男子摘下斗笠,那是个皮肤黝黑的壮汉,身材魁梧,浓眉似刀般凛厉,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他从怀中掏出来一块青龙翡翠的玉坠,递到小厮的面前,声音浑厚:“在下杨坤杨褚恭,前来拜访三公子何湛。”
  小厮将玉坠接过来,拿在手中仔细看了看,玉坠后刻着“何裴之属”四字,的确是三少爷的玉坠。他警惕地又望向杨坤身后的人,相比杨坤,那人显得很瘦小,怀中还紧紧抱着一个大物件,被布包得严严实实,看不出是什么东西。宽大的斗笠甚至都遮住了那人的肩膀,仿佛只消这风再大点,就能将他吹走似的。小厮不太能看见那人的脸,只听他声音细若蚊,学着杨坤说:“在下沈玉沈怀珏,前来拜访三公子何湛。”
  小厮揉了揉鼻子,扬着下巴说:“等着啊,我去通报一声。”
  彼时何湛正同宁晋一起用膳,何湛替宁晋夹了些菜。宁晋脸还红着,不太说话,只闷头扒饭吃。何湛反省着自己是不是对这孩子太严苛了,让宁晋做事都束手束脚的,没有宁左宁右那股泼猴子劲儿。
  守夜的小厮带着风雨进来,将玉坠躬身奉上,说:“外头来了两位公子,一名为杨坤,一名为沈玉,说是来拜访公子。”
  何湛眉目一挑,眸色里被惊喜点燃,他接过玉坠,紧紧将其握在手掌间,问道:“你是说褚恭来了!?快快请进来!”
  等那小厮转身去请,何湛赶忙唤住他:“不用了,我亲自去迎。”他脚步比往常一日都要轻快,大步流星地就往正门走去,小厮赶紧跟上,替何湛打着伞。
  宁晋猛地抬起头来,他如果没有听错的话,让何湛亲自去迎的那人是褚恭?
  是何湛在生死关头都要念的那个,褚恭?
  何湛心里别提多激动,激动得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杨坤,只要想起杨坤,何湛就能想到在战场上寒风明月,荒漠夕阳,这些伴随着他度过一生中最惊心动魄的岁月。犹记大漠上的残阳变成血红色的那日,杨坤策马而来的身影如同被包裹在熊熊烈火当中,他手中的长枪挑开包围何湛的敌军,血花飞溅,哀嚎四起。杨坤的声音穿透重重阻碍,沉稳而浑厚地吼道:“裴之,我来了!”
  门被缓缓打开,立在黑暗中的身影肩宽背阔,高大魁梧,浓眉锐眼,嘴角咧得极大,笑道:“裴之,我来了。”
  这一句问候恍如隔世,何湛甚至有一瞬间认为自己在做梦。他衣袖下的手握得很紧很紧,待至确定此人是真真实实存在的,他缓缓松开手,叹笑道:“来了就好。”
  杨坤将身后的沈玉往前推了推,道:“这是沈玉,我的朋友。”沈玉紧紧抱着怀中的盒子,冲着何湛行了个礼说:“沈玉沈怀珏,见过何三公子。”
  何湛点点头,请他们进来:“别客气。褚恭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杨坤拍了拍沈玉僵硬的肩,宽声说:“对,裴之跟那些富家公子不大一样,没啥坏脾气。你太客气,反倒让他不痛快了。”
  何湛听言,哈哈笑了两声。沈玉只点头,抬眼偷偷打量着何湛,只见这公子身着月白长袍,发胡乱束着,乍一看是个放浪形骸的人物,可他眉目间蕴着天生贵气,书上写“芝兰玉树”,想必便是形容他这样的人物。
  忠国公府很大,园林建得很精致,遂沉在夜色中,却别有一番韵致。沈玉忍不住四处打量着,又恐失了礼节,赶紧敛好目光。
  杨坤与何湛并肩而行,他脚下生风,面带红光,扬声道:“青州一别已有两年,如今能再见到裴之,真是一大快事。”
  何湛的意识还有些恍惚,像是身处云端,耳畔所听所闻皆是幻觉似的。杨坤见他没说话,以为自己突然造访让何湛有些无措,笨拙道:“怀珏还说夜里来访不好,我就是急着想见你,是不是不大妥?”
  何湛这才回过神,赶紧回答道:“没有,岂会!能再见到你,我…很高兴。”
  杨坤咧嘴笑开说:“那就好。”说完,他似叹似笑:“这两年你变了不少啊。”杨坤行走江湖数十年,交友甚广,可真能担得起“风流客”一名的却只有何湛了。何湛不像富贵乡里出来的金丝鸟,像是二月的野莺,顶潇洒的金衣公子。可今再一见,杨坤总觉得何湛变化极大,却又说不上来哪里变了。
  何湛将杨坤沈玉引入南阁子。阁子内桔光软涌,盈了满室。杨坤看见桌上的饭菜已下了大半,桌后还坐着一个小少年,穿着黑色的小袍子,跟他眼睛一个颜色,黑得能滴出墨来。杨坤见那孩子死死盯着自己,以为自己吓到了他,冲他憨笑一声,又转对何湛说:“这是谁家的小孩子?长得真俊。”
  何湛看了看宁晋,答道:“哦,这是我侄子宁晋,在府上陪我读书了。”
  杨坤跟进了自己家门似的,也不拘束,利落地将自己背上的长枪解下来,又脱掉蓑衣斗笠,笑着说:“挺好的。”沈玉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生怕自己做错事,坏了人家府上的规矩,惹主人厌烦。杨坤知道他顾忌这个,说:“你也脱了吧,将东西也放下,这里没人抢你那个。”
  沈玉轻轻点头,看了眼何湛,何湛只淡淡微笑着,毫不在意似的,这才让沈玉吊着的心放下来一些。沈玉将手中的盒子放下,蓑衣下的身形骨瘦如柴,当真是弱不禁风的模样。他的脸色是病态的苍白,颧骨高耸,长得很清秀。
  何湛问:“你们都吃过晚膳了么?”
  杨坤说:“路上吃了两个馍,还不饿。怀珏,你还吃吗?”
  沈玉看着桌上的饭菜是有点饿的,毕竟馍不好吃,太干,但杨坤都这样说了,他也不好坐下,只摇摇头说“不饿”。何湛看见沈玉老是往桌上瞄,应该还没填饱肚子。何湛说:“再吃些吧。褚恭,你也坐,陪我喝碗酒。”
  杨坤大大方方地坐下。何湛吩咐下人去添了两双碗筷,抬了壶好酒上来。得主人应允,沈玉也不多想,拿起筷子就吃,去他的礼义廉耻,先吃饱了再说。
  杨坤摸了摸后脑勺,看出沈玉是真得饿了。还是裴之心细,不像他,总看不出别人的心思,老让别人为难。
  何湛给杨坤倒了碗酒。杨坤见那个叫宁晋的小少年还盯着他看,像是在看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似的,笑道:“你也要喝酒吗?”宁晋动了动唇,话却被何湛截下:“小孩子,喝什么酒?”
  杨坤拿起一个碗,替宁晋满上酒,搁在他面前:“你尝尝?”
  宁晋摇摇头说:“三叔不让喝,我不喝。”
  “嘿,小家伙儿还挺听话,你这个侄子可真乖,没白疼。”杨坤一喜,说,“不过,男子汉哪能不会喝酒啊?”
  何湛对宁晋说:“你想喝就喝,我不会拘着你。可别喝多了,容易醉。”
  没有那个男孩子能抵挡得住酒的诱惑,何湛允了,宁晋眼眸亮得不像话,低头稍稍抿了一口,结果被辣得直伸舌头,呛得眼泪直流。何湛和杨坤都忍不住大笑,笑得宁晋脸色通红。
  何湛拍拍宁晋的背,示意他再多吃些菜,转而问杨坤说:“褚恭这两年过得如何?”
  “还是老样子,漂泊着四处走走,偶尔接些力气活也够活的。”杨坤大口饮酒,咂着嘴说,“去年到忽延布的大草原,跟青州的青山秀水完全不同,忽延布就像是雄鹰的故乡,那里的男儿个个都是骑射的好手,就连那女儿郎上马都能驰骋万里。我同忽延布族的人民在篝火晚会上跳舞,那里的小娃还热情地教我忽延布语。裴之要是在,肯定能成为那里的哈库答。”
  宁晋插了一句嘴,问:“哈库答是什么?”
  “最受欢迎的人,是好人的意思。”杨坤笑了笑,眼睛从宁晋身上掠过。何湛再问:“之后呢?褚恭去哪儿了?”
  杨坤说:“之后顺着忽延布一路北上,过了楼沙关,又在上清古城里呆了很久。你不是喜欢那些古董么?那里的古玩市场很热闹,你听说过没有?”
  何湛说:“这个知道。上清古城以古董闻名,那里的古玩市场也最大最杂,去一趟能带回来不少稀奇的东西。你晓得我以前同你说过那件小叶紫檀的佛珠么?”
  杨坤点点头:“我记得,听说是香妙堂无慧法师用过的旧物,因捻坏了一颗珠子,流入商家手中,被捧得神乎其神。”
  何湛说:“对,就是那件。我去上清游历的时候恰好见那个紫檀佛珠被拍卖,起价就是三千两。”
  杨坤说:“嚯,这个东西这么值钱吶?这要顶多少户人家一年的吃喝?”
  “那些人想买来求佛保平安,积得是几世的福泰安康,又岂会把三千两放在眼中?”
  两人交谈甚欢,酒转眼已下了一碗。宁晋呆呆地坐在一旁,只能听着。好像杨坤说什么,何湛都知道一些;何湛说什么,杨坤也知道一些。两人一言一语,宁晋插不上嘴,只觉得自己心口憋得厉害,可见何湛一直注视着杨坤,时常露出极为轻松的笑容,宁晋很少见到他这样笑。
  宁晋觉得心底有什么酸酸的东西在往上翻涌,让他恨不得摔掉手中的碗,哪怕被斥为幼稚他都不在乎,只要何湛能看他一眼,同他说说上清古城在哪,说说小叶紫檀是什么,说说无慧法师是谁。
  宁晋手中的酒杯“不慎”打翻在地,瞬间摔成碎片,连一直低头扒饭吃的沈玉也吓了一跳。宁晋惊着伸手去捡碎片,将那碎片放在手掌间狠狠一握,掌心传来的刺痛让他皱紧眉头。
  “你别碰!”何湛喊道,抓住宁晋的手,沾了血的瓷片从他掌中滑落。何湛翻开他的手掌,眉头皱得比宁晋都深,仿佛受伤的那个人是何湛不是宁晋,他道:“摔了就摔了,你管那个杯子做什么?”
  乖乖,这可是镇定山河的龙爪!何湛怕宁晋疼,轻轻呼着气替宁晋吹了吹,安慰道:“不疼啊,只是破了点儿皮,很浅。”宁晋摇摇头说:“我不疼。”
  何湛用方巾替宁晋擦了擦血迹,见伤口极浅,低声嘱咐宁晋小心一些,宁晋直点头,往何湛身边坐了坐,和他挨得很近。
  杨坤笑道:“裴之真会对付小孩儿,要是换了我,肯定不成。”
  何湛说:“宁晋听话,让人省心。话说你怎么来京城了?”
  杨坤端起酒碗的手又放了回去,停了半晌,他才说:“是有些事,想要麻烦你。”何湛举杯,浓郁的酒香弥漫出来,敬道:“我们之间还客气什么?有什么事,你尽管说。”
  杨坤沉吟再三,与何湛碰杯,而后一饮而尽。他道:“我这位小兄弟想认识认识官家的人,我京中的朋友只有你一个,若不是别无他路,我定不会来麻烦你。”他拍了拍沈玉的肩,对何湛说:“他,有冤。”
  作者有话要说:  何湛(举手):现在改人设还来得及吗?我想做个奸臣,很攻的奸臣。
  小宁晋(哭哭):三叔是不要晋儿了吗?
  宁晋(笑):好啊,何卿,你若能与朕作对,那也有趣得很。那时候,你就会专心来对付朕,无暇顾及他人了。
  何湛(举手):我想当个炮灰,中途死掉的那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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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场人物介绍
  杨坤:你们好哈!俺叫杨坤,字褚恭,是个有文化的汉子!那个裴之,是俺兄弟。以后俺就正式出场了,你们骂俺可以,就是不能骂他!
  第20章 反目
  沈玉大快朵颐,听到杨坤说到自己,赶忙将口中的食物咽下,扑通就跪到何湛面前,面露哀色:“请青天大老爷为我伸冤!”
  何湛赶忙将他扶起来,他哪是什么青天大老爷?受不了他这一跪。何湛说:“你不用跪我,我不是青天大老爷。”
  沈玉不肯起来,想到自己从青州来到京城的一路艰辛,他满腹委屈全都倒了出来,哭声说:“小人知道何公子有路子,您大仁大义,定要为小人伸冤,还我们桃花村一个公道!”沈玉声泪俱下,说:“那些个天杀的狗官,水坝垮了,我们一个村子都淹了。那些个狗官却说这是天灾!可怜我们村子,那么多条人命,连个安葬尸骨的地方都没有。这分明就是害命!何公子一定要为我们主持公道!”
  何湛骤收手指,木头一样地坐回位子,原本大好的心情此刻却沉坠得如同悬了块巨石,让他连话都说不出了。
  沈玉。沈怀珏。
  他怎么能忘了这号人物?
  前世这个时候,何湛正极力找办法保住忠国公府,根本无暇顾及杨坤,加上他又怕外人知晓内情,故没有请杨坤入忠国公府,只将他安排到品香楼居住。
  待到何湛被发配边疆,杨坤才出现在他的面前,一刀将缚着何湛的枷锁斩个粉碎,但他不是来劫囚的,而是要陪何湛一起去边疆的。那些个押送何湛的士兵打不过杨坤,见他又不会带何湛走,对枷锁一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杨坤眼底沉着无澜,说:“对不起,让你受到牵连。你是我兄弟,以后大哥会好好照顾你,决不会让你受半分苦。”
  那时候何湛还不明白杨坤话中的意思,后来也渐渐忘了,直到今世见到沈玉,他才明白。
  当年孙北命案事发,何德成为嫌犯,但这本不该查到水坝塌陷的事。但不久后京城有一人拦轿告状,告得正是龙安城水坝偷工减料一案,大理寺才会并案调查。单单是孙北命案,只会伤及何德一人,但水坝之事败露,何大忠滥用职权徇私被圣上知晓,整个忠国公府都赔了进去。
  那个拦轿告状的人,何湛后来也有所耳闻,那人名叫沈玉,便是他面前的这个沈玉。
  杨坤这个人刚正不阿,惩恶扬善,一心想帮助沈玉主持公道,可万万没想到会害得何湛家破人亡。何湛想想那时杨坤跟他一起参军,为他出生入死,大抵是因愧疚。
  有什么好愧疚的呢?半晌,何湛没能说出话,只端起桌上的酒,饮了好大几口。
  沈玉以为他的请求让何湛为难,将自己一直抱着的锦盒打开,里头装着一尊玉菩萨。此菩萨乃是鱼篮菩萨,莲座鎏金镶宝,鱼篮亦是勾金而成,光彩夺人。菩萨像眉目慈祥,五官清秀,雕刻精致,所用玉石更属上乘,乃是不可多得的宝物。沈玉说:“路上便听杨兄提及公子爱好古玩,这金樽玉菩萨乃我桃花村历来供奉的神像,我受村民之托上京告状,愿将此物献给贵人,以求还我桃花村一个公道。”
  杨坤亦请求道:“裴之,若不成也没关系,但还请你尽力一试。”
  酒到嘴里都化成了苦涩,没有半分醇香。半晌,何湛苦笑了声,问:“你来之前,也不打听打听要告得是谁么?”
  沈玉一愣,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要告得是谁,只知水坝塌陷乃是人祸并非天灾,他要告得应该是负责修建水坝的监长,至于姓甚名谁,哪是他一介草民可知晓的?
  何湛站起身来,将门推开,风卷着细雨从门外涌出来,濡湿何湛的衣袍。他回过身,看向沈玉和杨坤说:“你要告得人是工部郎中何德,他是我的兄长。”
  杨坤眉头骤然拧紧,见何湛走向沈玉,他瞬间飞跃至前,抄起红缨枪横挡在沈玉面前。包裹着红缨枪的锦布滑落在地,银色枪身在黑夜中闪动着骇人的寒光。枪头被勾花的皮革包着,看不出锋利,可那枪却已指向何湛。
  “裴之!”杨坤怒喝一声,“休要伤他!”
  “别那么激动,吓着孩子了。”何湛缓步走过去,看着杨坤的身后,“你看,我侄儿都要拿花瓶砸你了。”
  杨坤赶忙回身看去,果然见宁晋抱着个花瓶作势要砸他。两人两两相望,面面相觑。何湛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将沈玉从地上拉起来。何湛碰到沈玉的那一刻,沈玉吓得腿都软了,生怕这人要杀他。这可好!这可好!这京城大大小小上千个官员,找谁不好,偏偏就找上何湛,一头撞到枪口上!
  何湛将沈玉推到杨坤怀中,冷着声说:“即刻带他走,不要让任何人知晓你们来过这儿。”
  沈玉颤颤巍巍地将玉菩萨收好,躲到杨坤的身后。杨坤握着枪柄的手松了松,看着何湛古井无波的容色,杨坤只觉心中闷得难受,那种窒息感让他备觉晕眩:“我是不会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