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文。革感觉也和小说里写的不太一样,外公家是地主,可是旧社会的时候人比较好,没有苛责佃户之类的事,当初定成分的时候给定了富农,日子还是照常过,也没有因为富农就□□什么的,当然也可能是我们那里太偏了,是小岛,进出都要靠船交通不方便,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师范毕业的外婆会被太婆婆许给外公,因为外公富农的成分,虽然不用□□,可是一些工作都是不能做的,外婆原本初中老师的工作就丢了,据说嫁人前外婆哭的稀里哗啦的,后来还是嫁过来发现我外公这个人真的好才好一些(本来外公的父母给他看中的是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表姑的女儿,有一次表姑来家里,外公发觉这表姑太能念了,担心她闺女和她一个样叽叽喳喳就拒绝了,他自己看中了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可是父母反对,后来外公烦了,等家里人相中了外婆后干脆看也不看就答应了,所以两人第一次见面就是在结婚当天)
  结婚后两人就红过一次脸,外婆生病后完全就是外公照顾的,几个媳妇要帮忙都被外公赶走了,总觉得他自己照顾才放心,什么事都亲力亲为,外婆去世前外公还说让她等五年,他说自己也八十了,估计再有五年的寿命也差不多了,到时候可以一起投胎,还能再续前缘,下辈子外公当媳妇,外婆当丈夫,做女人太苦了,外公说下辈子也让外婆享享福。
  诶,我罗里吧嗦的是不是说太多了,还是要珍惜身边的人啊,以后要常和长辈通电话,多陪他们聊聊以前的事老人家其实很开心的,正好也能长长见识,下一次要是还要写年代文,没准就能更准确些了,反正听长辈讲的那个年代和自己写的差别还挺大的,感觉不同地方的六七十年代完全就是不一样的,像三年灾害吧,在我们那儿好像也不算严重,虽然吃不饱,但是也没饿死的,还有文。革□□,我们那儿完成任务的居多,什么臭老九来农村改造的,每天做完活还能回城里的家里吃饭睡觉,对生活其实没什么影响(岛很小,所谓的城镇和农村骑自行车也就一个多小时)
  诶呀,话题又扯远了,罗里吧嗦一大堆感觉大家都不记得这章剧情讲了什么了,还有一更,估计要凌晨以后了,大家可以明天一早看。
  ☆、第103章 洞房
  “你——”
  卫邵卿此刻根本就没有入睡, 温香软玉在怀, 只能抱不能吃, 只要是一个正常点的男人, 怕是都没法做到快速入睡吧。
  因此在顾如是的手伸过来的下一秒,卫邵卿就睁开了眼, 侧过头去, 黑暗中只有窗纱透露出来的丝丝月光, 光线昏暗,只是卫邵卿好歹也是习武之人, 此时顾如是面上的羞怯以及那闭着眼,微微颤动的睫毛,都看的一清二楚。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将那只似乎还想着不安分下去的小手捏住,声音略带暗沉嘶哑的对着她,只是一张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我准备好了。”
  寂静的夜晚, 顾如是的声音此刻听上去有些空灵,又带着些许蜜糖的甜腻,什么都没做, 就让卫邵卿的浑身如同着火一样, 滚烫泛红。
  “我真的准备好了,我是你的王妃, 你是我的夫君,卿郎,我想要一个孩子, 属于我们的孩子。”
  顾如是闭着眼,此刻的她根本就没有胆子直视卫邵卿的目光,毕竟那些话太羞人,她也是鼓足勇气才说出来的。
  正如今天娘亲说的那般,既然她嫁给了卫邵卿,既然她也认同了对方的付出,为何不尝试着接受,仇要报,可是重活一世,她不能将自己困在那泥潭之中,那样的她,和上辈子那个愚蠢的顾如是又有何区别。
  更重要的,她太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了,她会将上辈子欠他们的统统补上,她想成为一个娘亲。
  浓密的睫毛犹如蝴蝶的翅膀,一下下搔挠着卫邵卿的心脏,尤其是那一声卿郎,带着微微的颤音,比他曾经想要让呦呦唤的名字更加动听,直接焚烧了他所有的理智。
  “我给你一个机会,现在推开我还来得及。”
  卫邵卿直接一个翻身,精壮的身体压在顾如是身上,两条结实有力的手臂撑在顾如是脖颈的两边,面对面贴的极近,即便顾如是闭着眼,也能感受到那黏在自己身上灼热的视线,以及那带着淡淡龙诞香的体味。
  “我不后悔,只要你不让我后悔。”
  顾如是的睫毛颤动了几下,终于鼓起勇气睁开双眼,她的瞳孔在黑夜中犹如两颗闪烁的琥珀,至少在卫邵卿看来呦呦看着他的双眼,比任何宝石都要闪亮动人。
  卫邵卿深深的看了眼身下的姑娘,直接覆身下去。
  激吻、缠绵,夜还很长……
  “嬷嬷——”
  碧袖和青瑶都是未嫁人的姑娘,压根就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还安静的屋里,此刻就响起了那声声断断续续,似欢愉又似痛苦的声音,焦急的朝着一旁同样守着门的萧嬷嬷问道。
  “喜事,这是大喜事啊,碧袖,赶紧让小厨房的下人去烧水,过一会王爷和王妃或许会叫水净身。”
  萧嬷嬷拍了拍手掌,连声叫好,这些天她本不用守夜了,只是今天回门,她想着小小姐那儿夫人应该已经劝说过了,这才强忍着困意,又来守了一个晚上,现在看来,自己的决定是没有错的。
  果然这种事还得夫人出马,夫妻间的感情出了日常的培养,床笫之间也是增进感情的最好方法,不是有句老话叫什么床头打架床尾和吗,听上去粗俗了些,但是不是没有道理的,想来自己马上就能抱到小世子或是小郡主了。
  萧嬷嬷眉眼弯弯,往日里最刻板不过的脸此刻也温柔了许多,把碧袖和青瑶都给看呆了,良久才意识到萧嬷嬷喜的是什么,当初小姐出嫁前她们层上过的隐晦课程,此刻也在脑海中浮现,顿时两个小丫头脸颊爆红,都不知道是不是该把耳朵给捂上。
  前两天怎么就没听到屋里有这样的动静,两人就和逃命似得赶紧照着萧嬷嬷的吩咐去了小厨房让底下的仆妇准备起来。
  卫邵卿怜惜她还是初次,只要了她两次,第一次因为初哥的缘故,时间有些短,让自认为自己很行的卫邵卿大受打击,第二次憋着证明自己的火气,即便再小心再温柔,也忍不住过了火,等最后唤水净身的时候,顾如是连抬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还是卫邵卿给抱着洗澡的。
  等掌了灯,烛光下红印斑驳,玉体横陈的美人又让卫邵卿忍不住冲动了一把,虽然怜惜她没有进去,可是依旧在洗澡的时候里里外外把人啃了个遍,身上印满了他留下来的痕迹,让卫邵卿有种别样的满足感。
  “禽兽。”
  顾如是真想拍死刚刚主动的自己,难道是憋了太久的缘故吗,怎么一开荤就和狼一样,早知道她就再等些日子圆房了,自己现在这副模样,明日也不知道该如何去送别爹娘兄长,凭娘的眼神,肯定什么都看出来了,那真是羞死人了。
  顾如是绝不承认,刚刚她其实也享受到了,对比上一世和酷刑一般的开瓜之痛,这一次在卫邵卿的温柔攻势下,痛也只是短暂的,两者相比较,越发显得她上辈子眼光的不堪。
  “我只对你禽兽。”
  卫邵卿看她似乎有恍神的模样,不知道她是否又想到了什么,眼神中闪过一丝幽暗,开口将她的思绪重新虏获回来。
  看着羞红着脸,是在太过乏累,渐渐撑不住睡过去的小王妃,帮着她擦干了身上的水珠,小心的将她放在床榻上并且盖好被子。
  至于自己,在帮着娇娇娘子擦身的时候忍不住又走火了,只能冲个凉水澡,暂时压一压火气。
  等灭了火,也没叫丫鬟进来收拾,吹熄了烛火,翻身上床将那娇软的姑娘揽入怀中,闭上眼,沉沉睡去。
  *****
  “大姐姐,这番离别,妹妹祝你和南王爷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顾如意的眼底有些许不怀好意的目光,使得明明是祝福的话语,听上去总让人觉得不是滋味。
  别看她这段时间似乎是安分的,那也只是假装出来,或许说是被萧见素吓出来的安分,实际上她还真没少给顾如是下绊子。
  来之前,她带了四个丫头,顾如心身边配了两个,在杨城停留的日子,她可没少将那几个下人派遣出去,美其名曰买土产,拿回去孝敬祖父祖母,实际上那些人做了些什么,也就只有她自己知道。
  今天是回上虞的日子,手忙脚乱的,那么多人,谁也没察觉顾如意身边服侍的下人少了两个,再也没有回来过。
  “谢二妹妹吉言。”
  顾如是笑了笑,似乎没听出来顾如意的言外之音,只是那嘲讽的视线,看的顾如意心头发毛,总觉得自己的一言一行,对方似乎都察觉到了似的。
  她安慰了自己一番,反正该做的她都做了,娘亲说了那两个留下来的人知道该怎么做,让顾如是好好吃点苦头,现在的她就应该躲着顾如是些,省的被发现了什么不对之处。
  这么想着,顾如意冷哼一声,甩着衣袖朝自己的马车走去,一直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的顾如心娇娇怯怯,似乎想要鼓起勇气和顾如是说些什么,只是被顾如意冷哼着唤了回去,转身的时候,她的袖摆和顾如是衣服上绣着的宝石勾结在了一块,没法立马挣脱开来。
  “笨手笨脚的。”
  顾如意狠狠剜了庶妹一眼,这个心眼多的就和马蜂窝似的庶妹她可要看牢了,谁知道她会不会见着大房得势,对着顾如是那贱人说些什么。
  顾如心不敢反抗,连声和顾如是抱歉后,解开缠绕着宝石勾丝的绣线,匆匆忙忙离开。
  顾如是挑了挑眉,将刚刚顾如心不经意间递到自己手里的纸条收了起来。
  有意思,她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爹,娘,二哥。”
  走了一群讨人厌的,果然空气也清甜了许多,只是离别在即,心里总还是酸楚的。
  萧见素的心情也算不上特别难过,反倒看着女儿有别于昨日的娇媚气色,以及略显钝涩的步伐,心中高兴了几分。
  看呦呦的神色,不像是因为她那番话后勉强做出的冲动事,反倒真的有几分看开的模样,这怎么能不让她欣慰呢。
  顾远舟和顾容苏倒是注意不到这样的细节,只是他们也敏感的察觉到,女儿/妹妹和女婿/妹夫的相处似乎比昨日更融洽了些,只当是小两口的感情一日比一日甜蜜,心中同样欣喜,离别的愁绪也冲淡了许多。
  几番惜别,萧见素坐在马车里看着越来越渺小的几个身影,忍不住叹了口气。
  养儿一百岁,常忧九十九,凡是为娘的,都总是放不下自己的孩子,现在她离开了杨城,以后的路,更多的还是要靠呦呦自己走了。
  “素素。”
  顾远舟握住萧见素的手拍了拍,即便已经已到而立之年,他还是当年清俊的模样,只是眼角多了几道细细的纹路,眼里更多了几分时光积淀的睿智和豁达。
  萧见素将头靠在他的胸膛,顾远舟将手覆在她的肩头,一下下轻轻的拍打着,嘴里哼着蒹葭小调,这是萧见素往日里最爱听他哼的小调,顾远舟的歌声算不上好听,但是略微压低嗓音的低沉,以及平缓的歌调,让人忍不住卸下满身的疲惫,渐渐的萌生睡意。
  这些日子,萧见素也却是没有睡好过,伴随着顾远舟哼的小调,慢慢闭上了眼,沉沉睡去。
  顾远舟小心用空出来的手拿过一旁的披风,替爱妻披上,自己则是拿起一旁的书册,安静的阅读起来,一路上就充当着萧见素的枕头,没有挪动分毫。
  ☆、第104章 猫
  “喵——”
  顾如是带着几个小丫头从花园中穿过, 正要离开的时候, 突然听到了一声猫叫, 她侧身朝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一只橘色的肥猫正懒洋洋的趴在墙上,主体黄色, 隐隐还有一些褐色白色的斑纹, 伸了个懒腰,优哉游哉的舔着自己的前爪,似乎也是在享受这阴雨连绵后难得的太阳呢。
  “府上还有人养猫?”
  顾如是好奇的问道,看着那只肥嘟嘟的猫, 如果只是只野猫,也不太可能会有这样富态的身材, 更何况它那身皮毛还那样的干净。
  “王妃是问金元宝啊,它是王爷养的猫。”
  后头跟着的小丫鬟恭敬地对着顾如是回答道, 她是被王妃亲自选到身边的, 虽然只是一个二等丫鬟, 也远比不上碧袖姐姐青瑶姐姐在王妃面前得脸, 可是能在王妃身边当差,已经羡煞自己的那些小姐妹了,往日里她也没什么活,就是在碧袖身边打打下手, 然后在王妃身边帮着解解惑,毕竟王妃嫁来杨城不久,还有许多府上的事务不太熟悉, 需要有一个人在边上提示。
  “王爷还有养猫?”顾如是一下子来了兴致,看着那只大肥猫的神色也有些不同了。
  她一直以为卫邵卿的性子,即便是要养什么爱宠,那也该是威风凛凛的猎犬或是虎狼之类的猛兽,肥嘟嘟的土猫,显然不太符合他的气质啊,还有金元宝,这真是卫邵卿取出来的名字?
  “也不能这么说吧。”那小丫头歪了歪脑袋,仔细思索了一番,“这只猫原先是一只流浪猫,有一次居然躲过了侍卫溜进了王爷的书房之中,还将书房里的一些书画都给抓烂了,看门的护卫挨了二十个板子,反倒是这只猫大爷毫发无伤,王爷没说处置,也没说不处置,咱们底下的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做,看着王爷偶尔来了兴致还会给猫大爷喂食,就默认这猫是王爷养的了,平日里也没人敢欺负它,猫大爷的每日三餐也都是大厨房备上的,偶尔有想吃的了,只要去厨房转一圈,厨房的大师傅也不敢怠慢。”
  可不是吗,顾如是没嫁过来前,府上就一个主子,相对的,冠着南王爱宠这个名头的金元宝自然也算是半个小主子,那个不长眼的下人敢怠慢它啊,即便是个小畜生不会说话,所有人也拿它当主子供着,这才将它养成了现在这样的小肉山。
  “王爷为什么要给它取名字叫金元宝呢?”顾如是微微撩起裙摆,一边问话,一边朝金元宝趴着的地方蹑手蹑脚的走去。
  “这不是王爷取的,就是咱们底下的人下人这么叫,王妃你看它那一身皮毛油光水滑的,泛着今色,可不就是好大一锭金元宝吗。”
  顾如是对待身边伺候的下人还是比较温和的,相较于对外总是冷着一张脸不好接近的王爷,让人亲近了许多,那小丫头来顾如是身边伺候了没多久,也敢说些趣事逗她笑了。
  怪不得,顾如是就觉得那个名字不太像是卫邵卿会取的,金元宝,不过这名字还真的挺贴切。
  “王妃小心,金元宝的性子——”
  “喵~~”金元宝乖巧的窝在了顾如是的怀里,懒散的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掌心,眯着眼似乎是发觉了一个温暖的窝,美滋滋的就打算睡过去。
  小丫头看着这一幕嘴巴张地都快能塞鸡蛋了,原本说了一半的话又噎了回去。
  王府上下谁不知道这小祖宗脾气有多爆啊,心情好的时候,你要是敢摸它它都能用尾巴直接甩你一掌呢,心情不好的时候有人敢对它动手动脚的,都是直接上爪子的。
  即便是王爷,也被猫主子抓过两次,可是那两次后猫主子还是猫主子,也没见王爷对它做什么,这也是为何府上的下人都不敢欺负它的原因,伤了王爷还活的好好的,金元宝估计还是第一人,哦不,第一猫。
  可是现在那只骄傲不羁,唯美食不辜负的猫主子居然乖乖的被王妃抱怀里了,看模样还亲昵粘人的很,要不是那小丫鬟亲眼见到过猫主子抓人时凶狠的模样,她都怀疑以前听到的那些传言都是那些记恨猫主子受宠的小人散播的谣言了。
  这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
  小丫头看了看天际,被那刺眼的日光激出一行泪来,碧袖和青瑶有些诧异的看着这多愁善感的小丫鬟,王妃不就是抱了抱金元宝吗,这有什么好哭的。
  “马上就要用膳了,吩咐一下厨房,今天金元宝的午饭,就摆到我的院子里吧。”
  金元宝有些重,抱久了有了压手,可是软乎乎的一大坨,尤其是那皮毛,摸上去就和绸缎似得,摸得它舒服了,还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别提多讨人喜欢了,顾如是以前也想过要养一只小宠,猫狗房那些舶来品种的猫狗她也看了不少,可是没一个像眼前的这个金元宝一般和她的眼缘。
  反正这是卫邵卿的猫,既然是他的,那也就是自己的,顾如是一点都不心虚的就想着把金元宝偷回自己的房里去了。
  小丫头看着王妃就这么抱着猫主子走了,有些担心猫主子只是暂时的温顺,到时候暴起来伤了王妃,紧张地跺了跺脚,然后派边上经过的小丫头去管家那儿传了句话,又紧忙着跟了上去。
  *****
  “金元宝接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