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康斯坦丁
他将这巨人城废墟的事件做成了地球跨入新时代的“预告片”。
显然,效果非常不错。
长达十多天的全程直播,让几乎所有地球人都知道了超凡的降临。
而地球天道的出现,更是令这个概念深入人心。
所有人都在摩拳擦掌,等待着“新时代”的降临。
然而,“新时代”,似乎也没有他们想象中地那么遥远。
这一点,住在日不落一个小镇上的康斯坦丁尤其有发言权。
初晨的阳光还没刺破厚厚的窗帘洒进屋里,康斯坦丁就已经从噩梦中惊醒了。
他的额头上密布着细细密密的汗珠,脸上表情有些扭曲,瞳孔微张,一副被吓坏了的样子。
“该死,最近怎么老是做这种噩梦?撒旦,上帝,什么意思?”康斯坦丁随手拿过放在床头柜上的毛巾,擦了擦额头的冷汗。
结果却发现没什么用处,因为毛巾不知何时已经湿漉漉的了。
这一擦,头上反而多了一层水。
一夜的冷汗,让康斯坦丁醒来后顿时觉得身体仿佛被掏空了一般的虚弱。
于是他索性摸索着起了床,先到卫生间洗了把脸,然后又“吨吨吨”地喝下去一肚子凉水,这才算是好受了些。
砰砰砰,砰砰砰——
“康斯坦丁,康斯坦丁!”
伴随着一串拍门声,紧接着响起一个略微粗犷的声音。
康斯坦丁脸上浮现出一丝怒气——任谁一大早被这样叫门,而且还是刚被噩梦吓醒的情况下,都不会觉得心情舒畅。
而且他不用去开门就知道,一定是自己那个酒鬼叔叔又来了。
说来也奇怪,他家一家子都是“鬼”。
他父亲是个烂赌鬼,赌到什么程度呢?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妈妈就被他父亲赌没了,然后没过多久,他父亲自己也没了。
而他的叔叔,是个烂酒鬼,每天除了喝的烂醉如泥,就是在到处搞钱买酒喝的路上。
至于康斯坦丁本人......他是个烟鬼,即便是现在经常咳得肺出血,但他依然会经常给自己一根烟。
总之,如果单从这一点看的话,他们这一家子,和鬼怪的关系可还真是不一般呢。
因为没人应门,房门外传来的拍门声变得愈发激烈,已经从“拍门”的“砰砰砰”发展成“砸门”的“咣咣咣”了。
然而,康斯坦丁却深知自己这个酒鬼叔叔的德行。
他一定是昨晚又在谁家喝酒,结果没办法付酒钱,只好带着人上他这个“亲爱的侄子”这里要钱来了——嗯,也只有这时候,康斯坦丁才会多一个家人。
所以,康斯坦丁根本不想理会外面的动静。
直到......
哐当!
一声清脆而沉重的响声穿透几层厚厚的木板传到康斯坦丁耳中,让康斯坦丁彻底变了脸色。
之所以说清脆,是因为那声音是金属砸在地上的身影。
而又说沉重,自然是因为那金属有点相当的分量了。
如果没猜错......不,应该自信一点,直接把“如果”两个字去掉的。
放眼康斯坦丁的所有家当,最值钱的,大概也就只有这玩意儿了!
忍无可忍的康斯坦丁一下把牙刷拍在水槽边上,然后手光速收回:“好疼。”
咔咔咔......扭开一圈圈的防盗锁后,康斯坦丁将门重重拉开,怒吼道:“约瑟夫,我发誓,我一定要把你的头打开花!”
边说着,他边看向房子前的地上。
果然,一块外表包裹着铮亮的黄铜的半人高牌匾倒在地上,而牌匾上写着几个大字:康斯坦丁侦探事务所。
从自己表面的漆色看,这块牌匾显然已经有不少年份了,不过,除了这几个字体外,它的整体表面看起来倒是和全新的一样,显然主人非常爱惜它。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
这块牌匾,康斯坦丁收到它已经有将近十个年头了。
因为小时候的遭遇,他很早就到了几乎流落街头的地步,之后,就常年处在半饥半饱的状态。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有三四个年头。
接着,他开始考虑一些更“稳定”的手段来谋得自己的温饱——比如坑蒙拐骗。
因为以前在旧书堆里捡到过小半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缘故,他决定将自己打造成是一个“神探”。
神探康斯坦丁,想想就很带劲,不是么?
这样的想法,让当时尚还年幼的康斯坦丁颇为沾沾自喜,自以为找到了成功的路径。
然而,现实却给了他狠狠的一套连环十八掌。
他穿得又脏又破,脸色枯槁,像乞丐更像过是侦探,而且拙劣的演技也将他完全出卖。
根本没有人相信他!
除了一个老绅士。
那位老绅士的长相,其实康斯坦丁已经记不太清了。
只记得他有一双虽然边上满是皱纹、但却炯炯有神的眼睛,他看到饥寒交迫的康斯坦丁,和蔼地与他交谈。
当时康斯坦丁受尽欺辱,对一切都充满了敌意,第一时间并没有接收老绅士传达来的善意——因为身处黑暗太久,以致于他早已忘记了阳光照耀在身上的温暖。
他满怀着恶意,用他那套从来没成功的骗术,欺骗老绅士说他是个神探。
没想到,这一次,他的骗术成功了。
老绅士说他掉了一块表,问康斯坦丁能不能帮他找回来。
康斯坦丁于是假模假样地问了他一些行程之类的,老绅士全都一一回答给他。
之后他又问他收了一英镑的启动资金——这对当时常年在垃圾堆里刨食的他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老绅士似乎很是意外这孩子的“淳朴”,很爽快地付了定金给他。
之后,康斯坦丁拿着钱就跑了。
他先去大吃了一顿——指拿着那个英镑去镇上的面包店买了最便宜的硬面包。
面包的味道其实很一般,然而这却是他流浪这么多年来吃的第一顿饱饭。
吃饱喝足后,为了防止那个老绅士还在原地守着他,他还特意在外面绕了很久,一直到了天黑,才偷偷摸回那里。
结果没想到的是,那老绅士竟然在“他家”等了他整整一天,似乎真的认为他是个侦探,能帮他找回遗失的手表似的!
显然,效果非常不错。
长达十多天的全程直播,让几乎所有地球人都知道了超凡的降临。
而地球天道的出现,更是令这个概念深入人心。
所有人都在摩拳擦掌,等待着“新时代”的降临。
然而,“新时代”,似乎也没有他们想象中地那么遥远。
这一点,住在日不落一个小镇上的康斯坦丁尤其有发言权。
初晨的阳光还没刺破厚厚的窗帘洒进屋里,康斯坦丁就已经从噩梦中惊醒了。
他的额头上密布着细细密密的汗珠,脸上表情有些扭曲,瞳孔微张,一副被吓坏了的样子。
“该死,最近怎么老是做这种噩梦?撒旦,上帝,什么意思?”康斯坦丁随手拿过放在床头柜上的毛巾,擦了擦额头的冷汗。
结果却发现没什么用处,因为毛巾不知何时已经湿漉漉的了。
这一擦,头上反而多了一层水。
一夜的冷汗,让康斯坦丁醒来后顿时觉得身体仿佛被掏空了一般的虚弱。
于是他索性摸索着起了床,先到卫生间洗了把脸,然后又“吨吨吨”地喝下去一肚子凉水,这才算是好受了些。
砰砰砰,砰砰砰——
“康斯坦丁,康斯坦丁!”
伴随着一串拍门声,紧接着响起一个略微粗犷的声音。
康斯坦丁脸上浮现出一丝怒气——任谁一大早被这样叫门,而且还是刚被噩梦吓醒的情况下,都不会觉得心情舒畅。
而且他不用去开门就知道,一定是自己那个酒鬼叔叔又来了。
说来也奇怪,他家一家子都是“鬼”。
他父亲是个烂赌鬼,赌到什么程度呢?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妈妈就被他父亲赌没了,然后没过多久,他父亲自己也没了。
而他的叔叔,是个烂酒鬼,每天除了喝的烂醉如泥,就是在到处搞钱买酒喝的路上。
至于康斯坦丁本人......他是个烟鬼,即便是现在经常咳得肺出血,但他依然会经常给自己一根烟。
总之,如果单从这一点看的话,他们这一家子,和鬼怪的关系可还真是不一般呢。
因为没人应门,房门外传来的拍门声变得愈发激烈,已经从“拍门”的“砰砰砰”发展成“砸门”的“咣咣咣”了。
然而,康斯坦丁却深知自己这个酒鬼叔叔的德行。
他一定是昨晚又在谁家喝酒,结果没办法付酒钱,只好带着人上他这个“亲爱的侄子”这里要钱来了——嗯,也只有这时候,康斯坦丁才会多一个家人。
所以,康斯坦丁根本不想理会外面的动静。
直到......
哐当!
一声清脆而沉重的响声穿透几层厚厚的木板传到康斯坦丁耳中,让康斯坦丁彻底变了脸色。
之所以说清脆,是因为那声音是金属砸在地上的身影。
而又说沉重,自然是因为那金属有点相当的分量了。
如果没猜错......不,应该自信一点,直接把“如果”两个字去掉的。
放眼康斯坦丁的所有家当,最值钱的,大概也就只有这玩意儿了!
忍无可忍的康斯坦丁一下把牙刷拍在水槽边上,然后手光速收回:“好疼。”
咔咔咔......扭开一圈圈的防盗锁后,康斯坦丁将门重重拉开,怒吼道:“约瑟夫,我发誓,我一定要把你的头打开花!”
边说着,他边看向房子前的地上。
果然,一块外表包裹着铮亮的黄铜的半人高牌匾倒在地上,而牌匾上写着几个大字:康斯坦丁侦探事务所。
从自己表面的漆色看,这块牌匾显然已经有不少年份了,不过,除了这几个字体外,它的整体表面看起来倒是和全新的一样,显然主人非常爱惜它。
而事实也正是如此。
这块牌匾,康斯坦丁收到它已经有将近十个年头了。
因为小时候的遭遇,他很早就到了几乎流落街头的地步,之后,就常年处在半饥半饱的状态。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有三四个年头。
接着,他开始考虑一些更“稳定”的手段来谋得自己的温饱——比如坑蒙拐骗。
因为以前在旧书堆里捡到过小半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缘故,他决定将自己打造成是一个“神探”。
神探康斯坦丁,想想就很带劲,不是么?
这样的想法,让当时尚还年幼的康斯坦丁颇为沾沾自喜,自以为找到了成功的路径。
然而,现实却给了他狠狠的一套连环十八掌。
他穿得又脏又破,脸色枯槁,像乞丐更像过是侦探,而且拙劣的演技也将他完全出卖。
根本没有人相信他!
除了一个老绅士。
那位老绅士的长相,其实康斯坦丁已经记不太清了。
只记得他有一双虽然边上满是皱纹、但却炯炯有神的眼睛,他看到饥寒交迫的康斯坦丁,和蔼地与他交谈。
当时康斯坦丁受尽欺辱,对一切都充满了敌意,第一时间并没有接收老绅士传达来的善意——因为身处黑暗太久,以致于他早已忘记了阳光照耀在身上的温暖。
他满怀着恶意,用他那套从来没成功的骗术,欺骗老绅士说他是个神探。
没想到,这一次,他的骗术成功了。
老绅士说他掉了一块表,问康斯坦丁能不能帮他找回来。
康斯坦丁于是假模假样地问了他一些行程之类的,老绅士全都一一回答给他。
之后他又问他收了一英镑的启动资金——这对当时常年在垃圾堆里刨食的他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老绅士似乎很是意外这孩子的“淳朴”,很爽快地付了定金给他。
之后,康斯坦丁拿着钱就跑了。
他先去大吃了一顿——指拿着那个英镑去镇上的面包店买了最便宜的硬面包。
面包的味道其实很一般,然而这却是他流浪这么多年来吃的第一顿饱饭。
吃饱喝足后,为了防止那个老绅士还在原地守着他,他还特意在外面绕了很久,一直到了天黑,才偷偷摸回那里。
结果没想到的是,那老绅士竟然在“他家”等了他整整一天,似乎真的认为他是个侦探,能帮他找回遗失的手表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