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
  叶峥庭:那明天就去。
  说完之后,他又发了个红包,红包备注为“奖励宝宝主动游泳锻炼身体的”。
  宋诗尔喜滋滋的接了红包。
  最近叶峥庭在发骚,有事没事会突然在微信上喊她宝宝,当然这也是因为她时不时用“本宝宝”自称,所以他才这样喊的。
  这样的夜晚,舒适又凉爽,窝在柔软的被子里,跟喜欢的人聊着天,实在是一件令人幸福感满满的事。
  宋诗尔一时没能忍住,无比小心翼翼的打着字,发出一长段文字过去:峥庭,跟你在一起的这三个月以来,是我爱情经历中最幸福的一段时间,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可以跟一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也没有想到这世界上真的会有这么一个人对我这么好,峥庭,谢谢你,还有,我也真的很喜欢你。
  她现在渐渐开始明白叶峥庭跟其他前任的区别在哪里了。
  不是谁优秀的区别。
  以往跟前任出现矛盾的时候,她没有耐心去解决,而跟叶峥庭有矛盾时,她满脑子想的都是要解决问题,而不是一走了之。
  光凭这一点,就可以证明,叶峥庭就是她生命中那个对的人。
  没一会儿之后,叶峥庭也很快地就回了消息——
  谢谢你跟我在一起,也谢谢你能觉得幸福。
  他想,其实宋诗尔根本还不明白,他对她的喜欢有多深,她看到的可能只是一小半,不过没有关系,只要她愿意,他会用一辈子的时间向她展示。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以前谈恋爱就跟诗尔一样,每一次都不长,明明刚开始的时候很有激情也很喜欢对方,可是过不了多久就开始厌烦,因为对方身上一些不足挂齿的小毛病斤斤计较,无法忍受,越来越讨厌对方。
  我那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有病,身边的朋友也都觉得我有病:)
  我甚至一度悲观的认为自己要孤独终老
  直到遇到我的丈夫,他身上也有之前的男朋友有的毛病,不过很奇怪的是,我不会反感也不会讨厌,期间也曾经闹过分手,不过因为他的坚持,再加上我私心也只是想闹一闹作一作,并不想分手,所以最后修成正果了。
  总而言之,我还是觉得生活对人还是很眷顾的~
  啊,今天有点啰嗦了=。=
  ☆、第69章 069.
  情侣之间最后分开的理由,无非就是那么几个。
  要么就是性格不合适, 当然一般以这个理由提出分手的, 其实多半都是不爱了。
  准确地来说,对相爱的人来说, 除非有一天是不爱了,或者生活开个**ug,有情人变成兄妹,不然也是很难因为外界原因分开的。
  结婚没钱?付不起房子首付?
  这当然是矛盾所在,但如果真心喜欢的话,最起码也会互相折腾一段时间,或者说两个人一起努力奋斗。
  父母不同意, 不喜欢?
  现在就可以随便去大街上拉一个人问问,如果真的喜欢伴侣的话, 谁会因为父母反对当机立断就分手的?
  叶峥庭跟宋诗尔的恋爱几乎没有外界的矛盾,无论是物质上的, 还是家庭方面的, 都没有。
  至于性格方面,两个人已经度过了瓶颈期了, 连吵架都很少会有了。
  等到又一个三个月过去,宋诗尔再想到自己当初下的保证,半点纠结都没有了。
  半年时间, 对于谈恋爱的人意味着什么呢?
  他们每天上班下班一起,对彼此的生活习惯已经很清楚,并且也磨合好了。
  宋诗尔有一次吃麻辣火锅, 因为太辣了,鼻涕都出来了,叶峥庭能面不改色的拿起纸巾给她擦掉,而她也不会觉得难堪,反而还非常自然。
  她现在跟叶峥庭在一起,总有一种感觉,他们两个人最后修成正果的可能性非常非常的大!
  今天是公司的年会,宋诗尔早早地就打扮好了,她穿着淡蓝色的小礼服,头发微卷,造型打理得非常漂亮,再换上高跟鞋,站在镜子前,她握紧了拳头——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她跟叶峥庭分手了,如果之后想起来,居然没有跟这样一个极品男人滚过床单,怎么想怎么可惜啊!
  叶峥庭这外貌这气质,怎么着也算得上男神一枚吧?
  他平常又坚持锻炼,有八块腹肌!
  反正她都想好了,只要他稍微暗示一下,她就点头答应,反正都这么熟了。
  都是年轻男女,又都心怀爱意,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总会发生点什么的。
  至少现在……他们之间除了没有脱光光一起睡睡以外,能做的基本上也都做了。
  只差最后一步了而已。
  一直到现在宋诗尔还记得叶峥庭第一次将手伸到她衣服里时的情景。
  他的手跟出毛病一样,不停地颤抖,当然,最滑稽的是,在他的手直接触摸到某个部位的时候,这货居然流鼻血了,一边流一边下意识地去捏。
  在这种事上,叶峥庭真的特别特别没出息,可是必须得承认,也许就是因为他这种没出息,才让她越来越喜欢他吧。
  他不是胆小懦弱的人,也只有在面对她的时候,才会这样吧。
  宋诗尔为今天晚上做好了准备,她担心叶峥庭没有经验,所以红着脸咬着牙去便利店买了安全套,偷偷地从里面拿出一个,放在钱包的夹层里。
  如果真的会发生的话,还是要做好安全措施的吧?
  她可还没做好要当妈妈的准备。
  宋诗尔从便利店出来的时候,耳朵都是通红的。
  ==
  叶氏的年会很盛大,据说还邀请了不少艺人过来,气氛十分的热闹。
  往年开场舞主角都是叶慎行,前两年则是叶柏尧跟宋思言,今年高层商量之后,决定让叶峥庭来跳开场舞。
  叶峥庭事先没有告诉宋诗尔,准备到时候来个惊喜。
  觥筹交错,漂亮大方的主持人来了个煽情的开场白之后,叶峥庭穿着正装走了出来,一瞬间大厅的灯都黑了,再过几秒,一束聚光灯打在他身上……
  哪怕是已经看习惯了他这张脸,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就连宋诗尔也忍不住心口狂跳。
  以前不是不知道他外貌出众,可那时候在她的印象中,他只是个男生,而现在,在中间最耀眼的地方的人,已经是一个男人了。
  更为正确的说法是,她的男人。
  对于叶峥庭跳开场舞,叶氏的员工一点都不惊讶,大家都知道二少以后多半就是老板,只是令一干人屏气凝神的是,他会选择谁来当他的舞伴呢?
  现在上上下下都知道宋诗尔是叶峥庭的女朋友,可是这样重要的场合,二少应该会邀请他的妈妈来当舞伴吧?
  正在大家猜测的时候,叶峥庭的目光所到之处是宋诗尔所站的地方,他一步一步的走向她。
  这脚步像是踏在宋诗尔的心头一般,强劲而有力。
  叶峥庭在宋诗尔面前站定,做了一个绅士礼。
  宋诗尔愣怔了片刻,显然没想到还有这一出。
  叶峥庭压低声音,喊了她一声,“媳妇儿……”
  在确定宋诗尔心情还不错的时候,他会在口头上占占便宜喊她媳妇儿。
  当然,次数并不是很多。
  宋诗尔这才回过神来,将手放在他的手掌上。
  这算是答应做他的舞伴了,现场气氛又一次被炒热了。
  叶峥庭跟宋诗尔曾经都是彼此最为默契的舞伴,哪怕他没有事先跟她说,也不过几秒钟,就很快地进入状态。
  小时候,宋诗尔去学跳舞,非拉着叶峥庭一起学。
  叶峥庭觉得自己是男子汉,很排斥跟女孩子一起跳舞,但被逼着没办法,也会陪着宋诗尔过去几次,时间长了,默契就有了。
  宋诗尔以前是想读音乐学院,往舞蹈这方面发展的,但还没到高中,她就没什么兴趣了。
  上一次一起跳舞,那还是几年前呢。
  下面还有员工在小声地讨论:“这应该是排练了很久吧?太和谐了,这两人在一起跳舞也太养眼了。”
  “哪有。”跟宋诗尔关系很好的abby立马反驳,“诗尔都不知道这事,不过你不知道吧,他们两个从小一块儿长大,青梅竹马呢,这点默契自然是有的。”
  “难怪呢,不过我听说,诗尔的姐姐好像是二少之前的嫂子吧?这关系有点乱啊。”
  “很乱吗?”一道陌生的女声在身后响起。
  女员工回过头来,只见站在面前的女人美丽得不可方物,如果说宋诗尔是清丽的白玫瑰的话,那么眼前这人则是娇艳的红玫瑰。
  她穿着宝蓝色的旗袍,盘着头发,烈焰红唇,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眉梢都是笑意,“只要不是乱/伦,那就不算乱。“
  女员工的脸刷的就红了。
  身边也有一些员工是见过宋思言的,这会儿都不知道该怎么打招呼才好了。
  宋思言看向正在跳舞的一对男女,低低笑了起来,“我妹妹可真标致。”
  她知道现在仍然有不少人在好奇她跟叶柏尧离婚的□□,也知道叶柏尧对她余情未了,这会儿看着叶峥庭跟自家妹妹在一起的样子,她突然内心生出很多感慨。
  时机真的很重要。
  其实那个时候,就算她跟叶柏尧没有去领证,恐怕叶峥庭跟诗尔能够在一起的几率也不大吧?
  而她跟叶柏尧呢,抢占先机结了婚,感情也在结婚的这几年里消磨殆尽。
  只是,她还是好奇,明明诗尔之前都说绝对不会跟叶峥庭在一起的,怎么都没有多久,两人就在一起了?
  难道说叶峥庭陡然之间开窍?但是,就他那怂包样,可能嘛?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诗尔接受了这份感情呢?
  看来,她该好好审问审问妹妹了。
  ==
  叶氏的年会自然也会给辛苦工作了一年的员工们福利,宋诗尔抽中了一个三等奖,一晚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的住宿,以及现金3888。
  宋诗尔太过高兴,在同事的怂恿下,她多喝了一杯红酒。
  等到年会结束,离开酒店,宋诗尔的小脸都粉扑扑的,一双眼睛跟水洗了一样,格外的清澈。
  叶峥庭给她穿好大衣,扶着她上车,准备送她回家。
  原本在装醉的宋诗尔在察觉到那是回家的方向时,顿时就坐直了身体,嘴巴一扁,哼了一声,“我今天不回家了。”
  叶峥庭想都没想就回道:“不回家那去哪里?”
  正是在等红绿灯的时候,宋诗尔凑到叶峥庭身边,头靠着他的肩膀,抬眼可怜巴巴的看着他,“我想去住我的豪华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