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100节
  “世女无需客气,我太元一贯好客,更何况漠西十三镇是自家人。”皇帝哈哈一笑,跟着举起酒杯,“大司的奏折送来的时候朕就吩咐人筹办了,倒是真的疏忽,和京都和该有大司的府邸才是,朕便做主赐一座大司府,不知世女意下如何?”
  还有这好事儿?!
  苏梅香立刻站起来谢恩,这次弯腰行礼可比之前见面行礼真诚多了。
  “既然如此世女的婚事便也有内务府承办吧,世女意下如何?”皇帝这样说着又看向谢砚,“谢爱卿觉得如何?”
  “微臣替岳父和舅兄谢过陛下圣恩。”谢砚自然是没有意见的,并且谢恩谢的极快:你做爷爷的想要出钱出力给孙子办婚宴,他有什么好反对的?
  “小女谢过陛下圣恩。”苏梅香立刻也跟着谢恩。
  “都起吧,朕知道世女和小沈爱卿有婚约的时候当真是没有想到。”皇帝笑着问道,“朕还挺好奇,世女是如何与朕的小沈爱卿定下这桩婚事的。”
  第一三六章
  沈华和苏梅香的婚事, 那就要说到多年前落霞城那个元宵灯会了。
  这是一个英雄救美,美人看上英雄的俗套故事,虽然美人那时候还是个又黑又瘦的小乞丐, 英雄也是个一天到晚想着要找个厉害又有钱的小姐姐吃软饭的小白脸。
  这桩婚事看着挺让人好奇的, 但其实内里非常简单,特别是在苏梅香看来,她和沈华的婚事简直顺利地不可思议。
  “世女的意思是, 当时你还没有认祖归宗, 沈家就已经同意了你们的婚事?”皇帝这会儿是真的有些兴趣了,这沈家人到底是真的运气好,还是当真能掐会算?
  “微臣倒是听说过一些, 微臣二舅哥性子跳脱, 岳父岳母都希望找一个厉害点的姑娘好管束他, 最好还是家世简单的。”谢砚站起来拱手插了一个嘴。
  意思是沈家当初就是看中了苏梅香一个孤儿,又有一身本事才利索点头婚事,谁知道世事变迁如此夸张。
  沈风:我知道。
  皇帝大总管和两个礼部官员都忍不住感叹,这沈家的运气也是没谁了,前头和谢家的婚约说一句时机和善有善报,童家的婚事那就已经是很是莫名其妙了,但好歹最后能成还有家族考量在里面,但这眼前一桩婚事, 只能用匪夷所思来形容。
  皇帝:小沈爱卿厉害啊,这捞一把小乞丐, 还能给自己捞个王爵世女回家。
  这运气真是好。
  莫非姓沈的运气都好?
  皇帝忍不住胡思乱想一下,毕竟他能坐上现在这个皇位, 实力当然毋庸置疑, 但是运气也是占了大多数的。
  吃完了惊天大瓜, 皇帝留礼部两个官员以及属于户部的谢砚的目的也已经很明显了,就是让他们三人给苏梅香的婚事拿出一个章程出来。
  两个礼部官员和谢砚不一样,被叫来的时候是有心理准备的,所以皇帝问起的时候说的也是头头是道。
  虽然新朝还没有办过王爵世子郡主之类相似爵位婚礼的经验,但是没有关系,宫里公主皇子妃嫁的嫁娶的娶,怎么也不算生手,再加上还有旧朝的前例可循,于是只用在规格和规模上稍稍删减就可以了。
  而内务府承办婚事有一个非常大的特点,那就是聘礼和嫁妆宫里都会出一份,虽然不会很丰厚但也绝对是过得去的。
  所以得到消息的沈华非常高兴,觉得他家小梅花着实厉害,他还只是要了几件聘礼充门面,小梅花一出手,直接让皇帝赞助了聘礼和嫁妆。
  也就是说,到时候不管是聘礼还是嫁妆,在他们这儿都可以走双份的了。
  沈华高兴之余就带着一株火红的大珊瑚进宫谢恩去了。
  海里,到底还是让这兄妹俩去捞了一波。
  其他东西作为富有四海的太元皇帝是不缺的,但是这深海里的东西不一样,不是你想要就能有的,以现在下潜全靠人力的水平,沈华这株火红的两人高珊瑚树那就是稀世珍宝了。
  别说伺候的宫侍了,连皇帝自己都看愣了:“小沈爱卿,这是从何处得来的?”
  “回陛下,这是我妹妹下海自己捞到的。”沈华说到这里见皇帝似乎不信,强调道,“妹妹武艺高强内力深厚气息绵长,在水中最长可闭息半个时辰以上,再带上几个空皮囊,在水中可停留一个时辰。”
  事实当然更夸张,因为沈清鸾可以抽干某个圈定范围内的水流,下了水就像是套了一个大泡泡在外头,在使用局部重力让泡泡直沉海底,还可以调整泡泡承受的压力,所以别说一个时辰,就是想要在海底住上几天也是可以实现的。
  甚至捞这株珊瑚树的时候妹妹都没有完全到海底,完全是使用领域隔空操作。
  沈华:妹妹这个bug如今是越来越夸张了。
  皇帝这回是真的惊讶了,他上一次听沈华说自己打不过妹妹,就只是听听而已,毕竟还真没有听到谢砚的妻子武功高强的传闻。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觉得沈华这臣子能处。
  别人家要是得了这么大一株红珊瑚树就算不藏着掖着怕人夺走,也绝对不会就这么直接给献上来的,这要是换个贪婪一点的皇帝,怕是能直接让沈家家破人亡了。
  也就是他在皇位上,才能容得下这么坦荡又赤诚的臣子。
  高兴的皇帝又和沈华开心地聊了好一会儿才让他离开皇宫。
  苏梅香听说后倒也没有别的想法,就是好奇她家二哥哥怎么如此舍得。
  “嗨,不过左手倒右手。”沈华也没有多说,直接略过了这个话题。
  苏梅香倒是愣了一愣,脑子微微发散了一下,再看沈华和沈家又觉得自己胡思乱想。
  俗话说得好文人造反十年不成,沈家现在虽然有钱,但是对于一个帝国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军队,是兵权。
  而且就算加上她也是没用的,她要是莫名其妙带着漠西十三镇的人造反,怕是第二天她就能被全城人直接抛弃。
  漠西十三镇的人就是这么现实。
  又一年金榜题名,又一年风流儿郎打马游*街。
  今年的一甲前三虽然没有上一届的惊才绝艳,但也同样是年少英才,特别是状元程垣皓,二十刚出头的样子,长得那也是一表人才,可是让京都的大姑娘小媳妇好一阵欢喜。
  最后被永康王府榜下捉婿,和永康王府的县主定了婚约。
  这永康王府是哪家,就是皇帝吉淑妃的娘家,也就是三皇子和三公主的外家,是皇帝还是大将军时的心腹,当时在旧朝时就是沈家的铁杆。
  在旧朝的时候,吉家就有祖上传下来的永康侯爵位,后来一路跟着沈家平天下,就连跳了两级,得了三代王爵的赏赐。
  也就是说,吉淑妃家里是有两个爵位的,一个是只传三代的永康王爵,另外一个就是世袭罔替非谋逆不降爵的永康侯爵,只不过两个爵位不是并存的关系,而是择其一,不管怎么样总有一个侯爵爵位兜底的关系。
  而这位榜下捉婿的县主也算京都一个命运比较波折的贵女,作为永康王的老来女,哪怕是个庶女也很受王爷和独女进宫不能相见的王妃的欢喜,是一个出生在庶女终点的幸运姑娘。
  虽然亲娘早亡,但是从小也是被宠爱长大的。相貌品行都还算不错的县主也很受吉淑妃的待见,为了出嫁能更体面也是为了和皇后别苗头,吉淑妃给这个小了自己十八岁的妹妹讨了个只有俸禄的县主封号。
  虽然这个县主很水,即没有封地品级也不高,除了每年从朝廷那里领的一点俸禄外什么都没有。
  但架不住新朝开国才二十多年,皇帝一脉族人稀少,也不是正儿八经儿从无到有打天下下来的,所以册封的王爵也只有小猫两三只。
  这就导致了什么呢?
  这就导致了整个京都有爵位品级的未婚女子特别少,公主就那么几个都是皇帝亲生的,郡主更是一只手都掰得过来,就连虚封县主这种本应该烂大街的爵位也不出两只手。
  这样一来,物以稀为贵,这个永康王府出身的县主含金量就高了,十五六岁的时候媒人几乎要踏平永康王府的门槛,凡逢宴会必定是主人家的坐上宾。
  但永康王府这时候已经是烈火喷油鲜花着锦了,就算吉淑妃都知道要低调,于是就琢磨着给自家妹妹结一门低调但对大家都实惠的亲事。
  然后永康王府就和负责内务府的沈家老郡王家结亲了,按理说这可不低调啊,但是老郡王家没有儿子,只有一个侄子依靠,县主就是和这个侄子定了亲,但谁也没想到老郡王转头就两腿一蹬嗝屁了,老王妃和这个侄子不对付,二话不说抱养了族里的一个孤儿当嗣子。
  那侄子傻眼了,永康王府也差点吐血,但没有最糟糕只有更糟糕,那侄子被自家伯娘这一手气到不行跑去买醉,结果半路马前失蹄直接跌断了脖子。
  永康王府觉得晦气的不行,转头就给自家闺女又定了一门婚事,这次比较匆忙没有怎么查清楚,结果那户人家的公子居然是个断袖。
  永康王世子亲自上门把那户人家的儿子打了一顿,亲家不成成仇家了。
  一连两次的失败结亲,让永康王府提到县主的婚事脸都绿了,于是这么一耽搁就把县主耽搁到了二十岁。
  这不,前头有大司世女二十岁和小沈侍郎的婚约冒头,永康王府觉得这波他们家县主应该也可以拿出来遛一遛,说不定就能借着这两位声势浩大的婚事消息,低调的寻个女婿回来。
  也是怕了京都这乱七八糟的大户人家,这一回永康王府看中了进京赶考的书生,他们早早就瞄上了程垣皓,通过观察发现这书生人品确实不错,人缘也可以,学识也算出众,就算这一次不能中,永康王府也决定拿下这个潜力股。
  谁知转头程垣皓就考中了状元,永康王府那真是喜上眉梢。
  一直到县主和新科状元火速成婚的一个月后,武举开始的前夕,一个长相英气的女子骑马抱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来到了新科状元新置没多久的府邸前。
  大门口青年俊秀的新科状元走出门,后头眉目秀丽的县主赶着过来将丫鬟手里的食盒递过去,新婚夫妻眼神婵娟,谁都没有注意到对街巷子里抱着孩子的英气妇人。
  “程程,你看,你爹不要我们了。”英气的妇人一脸平静的看着远去的马车和关上的大门。
  “他除了花钱啥也不会干,你有什么好舍不得的?”六岁的小姑娘长得粉雕玉琢,从头至尾目光都很冷淡,一点看不出来刚才她看见的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开口吐字清楚且刻薄。
  “他长的好看,是我一手拉拔大的。”那妇人说到这里很是愤怒,“一个白眼狼一个摘落地桃子,真是气死老娘了。”
  “比他好看的男人多的是,喏,那个好不好看?”小女娃转头指着巷子另外一边的夫妇俩。
  妇人跟着转过头,突然双眼一亮,转身就往小女孩指的地方跑去。
  “娘,我就让你看看。”小女孩立刻出声,“他身边还扶着一个大肚子的孕妇呢!”咱可不能乱来!
  “小丫头一天到晚在想什么?”妇人揉了一把女儿的脑袋,“娘只是找到了当年救你和娘小命的救命恩人。”
  第一三七章
  今日恰逢私塾的七日休沐和官衙的十日休沐撞上同一天, 所以一大早沈华就想着要招呼着去皇帝赐下的大司府里找苏梅香玩去了。
  结果还没出门就被同样在家的大哥逮住,说是难得今日大伙都在家就带着一起出去逛逛,于是大的小的带上了一串, 还把对门的妹妹妹夫一起叫上了。
  虽然不能单独约会, 但是总还算能出去玩,沈华倒也不挑,苏梅香也是喜欢热闹的人, 这一大家子就一起出门了。
  一路上沈天赐都在摸自己的那一大把大胡子, 容氏白了丈夫一眼:“一开始是谁说不习惯,如今反倒舍不得了?”
  一开始留胡子就是被大儿子劝的,说是年纪到了该稳重了, 应该要留胡须了, 他觉得有道理就留了, 起初非常不习惯,不说其他就是喝个汤汤水水都麻烦,后来时间长了倒也习惯了,反而这一把大胡子让他看着更威严了。
  现在要剃掉还真有些舍不得了。
  “确实有些不舍。”沈天赐说完看向扶着媳妇走在另外一边的大儿子。
  “爹可别误会,让您把胡须剃了,也没说要您剃干净,再说您也确实到了蓄须的年纪了,剃光了下巴反倒有些刻意了。”沈天赐把胡子剃光肯定是更能让人认出来, 但是事后难免有那心思多的较真。
  为了认真对待陛下赏赐的席位,那不得把自己提前收拾一下?那么修理修理那一大把胡须, 再穿着体面前往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
  多么自然。
  什么身世,我们沈家包括沈天赐本身都是丝毫不知情的。
  没错, 沈天赐虽然已经想起自己是谁了, 但是沈家并不准备承认, 只有什么都不知道才是最好的,否则岂不是显得他们一家子早有预谋?
  “那就好。”沈天赐又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我看看别人都剃什么模样,我看看好不好看。”
  重回京都所有人视野的第一印象,沈天赐还是很重视的,虽然他对皇位不感兴趣,但为了儿子他也不能堕了曾经的威名。
  “鸾妹看什么?”谢砚一只手托着沈清鸾的后背,试图减轻她挺着的肚子对腰背的负担,尽管他知道可能并不需要。
  “没什么。”沈清鸾的视线从对面小巷子一晃而过,抬手摸了摸自己老大的肚子,“我想吃酸辣粉。”
  如今眼看着就要入夏了,孕妇的体温又相对较高一些,但偏偏不能肆无忌惮的用冰,这让沈清鸾还没有入夏就已经有些打不起精神了,也只有酸辣酸甜口的东西能唤起她的兴趣。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从怀孕开始她的异能等级就开始持续下降,这种事情她以前只是听说过,真的经历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儿了。